[實用新型]一種高效吸收塔多功能煙氣排放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121244.X | 申請日: | 2016-0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340500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29 |
| 發明(設計)人: | 劉玉新;劉暢;陸生寬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唐環境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18 | 分類號: | B01D53/18;B01D5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96 | 代理人: | 王程遠;胡玉章 |
| 地址: | 100097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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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高效 吸收塔 多功能 煙氣 排放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高效吸收塔多功能煙氣排放裝置,屬于煙氣脫硫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中國經濟不斷發展,電力需求持續增大,霧霾持續影響,控制PM2.5提到了議事日程。地方政府、電力企業紛紛提出“超低排放”、“近零排放”、“達到燃機排放標準”的建設或改造要求。“超低排放”技術,科學指導火電行業可持續發展超潔凈排放。
發展改革委印發《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嚴控大氣污染物排放。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含在建和項目已納入國家火電建設規劃的機組)應同步建設先進高效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不得設置煙氣旁路通道。東部地區(遼寧、北京、天津、河北、山東、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海南等11省市)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即在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中部地區(黑龍江、吉林、山西、安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等8省)新建機組原則上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鼓勵西部地區新建機組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支持同步開展大氣污染物聯合協同脫除,減少三氧化硫、汞、砷等污染物排放。
現有脫硫排放裝置在脫硫入口SO2濃度3600mg//Nm3時,脫硫出口SO2濃度為150mg/Nm3,脫硫效率為95.8%,脫硫裝置出口煙氣量為1550707Nm3/h。在煙氣脫硫超低排放技改工程中,吸收塔出口原有的凈煙道及煙囪需要進行防腐維修處理,由于凈煙道及煙囪改造防腐工期長,脫硫超低排放技改后又需要立即投產,煙囪改造防腐還沒有完成,造成無滿足生產需求,同時脫硫超低排放也不能如期投運,也就無法滿足超低排放二氧化硫(SO2)<30mg/Nm3排放要求。在這種情況下,急需一種有效的排放裝置來滿足生產需求。
實用新型內容
為解決上述問題,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高效吸收塔多功能煙氣排放裝置,以解決煙氣脫硫超低排放技改工程完工后立即投產的需求。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高效吸收塔多功能煙氣排放裝置,包括:
吸收塔本體,其一側的中下部設有煙氣入口;
漿液池,其位于所述吸收塔本體的內部,并位于所述煙氣入口的下方;
噴淋部,其設置于所述吸收塔本體的內部,并位于所述煙氣入口的上方,所述噴淋部包括四個噴淋層,每個噴淋層上均設有多個噴嘴,且所述噴淋部內或所述噴淋部與所述煙氣入口之間設有氣液擾流板;
除塵除霧器,其設置于所述吸收塔本體的內部,并位于所述噴淋部的上方;
收縮變徑段C,其位于所述除塵除霧器的上方;
臨時煙囪,其位于所述收縮變徑段C的上方,所述臨時煙囪的一側開口連接有凈煙道,所述臨時煙囪的煙氣出口處設有收縮變徑段D;所述臨時煙囪和凈煙道的煙氣出口處均設有可拆卸的法蘭盲板。
進一步的,所述收縮變徑段C的斜面與水平方向所成的角度a為30°。
進一步的,所述收縮變徑段D的斜面與水平方向所成的角度b為63°。
進一步的,所述臨時煙囪的高度h1為11.68米,其直徑R1為6.328米。
進一步的,所述收縮變徑段C的高度h2為2.25米。
進一步的,所述收縮變徑段D的高度h3為1.67米,其底部直徑R2為5.02米。
進一步的,所述凈煙道的直徑R3為6.302米。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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