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復合翼無人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090835.5 | 申請日: | 2016-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311908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15 |
| 發明(設計)人: | 王利光;王陳;王進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縱橫自動化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C39/02 | 分類號: | B64C39/02;B64C27/22 |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王記明 |
| 地址: | 610000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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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復合 無人機 | ||
1.一種復合翼無人機,包括飛行器主體(1)和固定于飛行器主體(1)上的多個垂直動力單元(2);
所述垂直動力單元(2)包括螺旋槳、驅動螺旋槳轉動的電機、控制電機轉速的電子調速器,所述垂直動力單元(2)環繞飛行器的重心布置;
所述垂直動力單元(2)的螺旋槳轉軸均傾斜安裝,以使螺旋槳所產生的拉力具有垂直分力和水平分力,其特征在于,各個螺旋槳軸線與飛行器重心的連線,均與該螺旋槳所產生的水平分力方向具有夾角,該夾角度數大于零或小于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飛行器主體(1)的外形使得飛行器具有向前速度時,飛行器主體(1)能夠產生部分或全部抵消無人機重力的升力。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飛行器主體(1)呈面對稱形狀,還包括兩根分別固定于飛行器主體(1)上的支撐桿(3),所述支撐桿(3)的長度方向均沿著無人機的弦長方向,兩根支撐桿(3)相對于飛行器主體(1)的中心面對稱,所述垂直動力單元(2)為四個,每根支撐桿(3)的端部均固定有一個垂直動力單元(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復合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處于無人機左前方和右前方的兩個垂直動力單元(2)的螺旋槳軸線的傾角大小和傾斜方向相對于無人機的中心面對稱;處于無人機左后方和右后方的兩個垂直動力單元(2)的螺旋槳軸線的傾角大小和傾斜方向相對于無人機的中心面對稱。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動力單元(2)的螺旋槳為變槳距螺旋槳。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飛行器主體(1)上還設置有尾翼,所述尾翼上設置有氣動舵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于無人機上的平飛螺旋槳。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復合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每個垂直動力單元(2)上均設置有一個傾角調節機構,各個傾角調節機構用于調整對應螺旋槳軸線的傾斜方向的傾角大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復合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傾角調節機構包括調節裝置(4)、轉盤(5),垂直動力單元(2)的下端與轉盤(5)的上端面通過鉸接球鉸接連接,且垂直動力單元(2)的螺旋槳軸線過鉸接球的球心,調節裝置(4)設置于垂直動力單元(2)與轉盤(5)之間用于制動所述鉸接球轉動,所述轉盤(5)可繞自身軸線轉動,且轉盤(5)的軸線過鉸接球的球心。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復合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各個垂直動力單元(2)上螺旋槳槳葉的傾斜方向,需滿足在各個螺旋槳在工作時,各個螺旋槳的水平分力產生的偏航力矩方向與該螺旋槳所產生的轉動阻力矩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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