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防霧筒形攝像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046166.1 | 申請日: | 2016-0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384432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7-13 |
| 發明(設計)人: | 呂海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宇視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3B17/08 | 分類號: | G03B17/08;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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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防霧筒形 攝像機 | ||
1.一種防霧筒形攝像機,包括鏡頭、前蓋和視窗玻璃,所述前蓋的前端面上設置有視窗玻璃,所述前蓋上還設置有通孔,鏡頭穿過通孔與視窗玻璃位于同一光路上,所述鏡頭和視窗玻璃之間留有空隙,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蓋的后端面開設有灌膠槽,所述灌膠槽與通孔相連通,灌膠槽內灌膠使鏡頭與視窗玻璃之間形成一獨立空間,所述前蓋的前端面上還設置有干燥劑存放槽,所述干燥劑存放槽與獨立空間相連通,干燥劑放置于干燥劑存放槽內吸收獨立空間內的濕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霧筒形攝像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擋片,所述擋片套設在鏡頭的鏡筒上且位于灌膠槽和通孔的連接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霧筒形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灌膠槽的側面成斜坡狀且開口部直徑大于與通孔連接部的直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霧筒形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劑存放槽有多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霧筒形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劑存放槽直徑小于視窗玻璃的直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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