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鼻腔通道直徑探測管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033792.7 | 申請日: | 2016-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338957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29 |
| 發明(設計)人: | 楊媛媛;曾金;吳驚雷;陳麗紅;李惠平;賈月姣;黃一丹;陳艷青;彭俊華;段宇非;韋曉林;周仲秀;徐文興;覃遠浩;文莉;馬麗;陳蕙;金海燕;張嵐;王鳳祥;梁桂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柳州市人民醫院;楊媛媛 |
| 主分類號: | A61B5/107 | 分類號: | A61B5/107;A61M25/10 |
| 代理公司: | 柳州市集智專利商標事務所 45102 | 代理人: | 黃有斯 |
| 地址: | 545006 廣***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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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鼻腔 通道 直徑 探測 | ||
1.一種鼻腔通道直徑探測管,其特征在于有一根前端有一個前小后大的引導部、外側設有長度標識(9)的探測管體(1),在所述引導部的管壁上至少在上下兩個部位設置有通孔(3),在所述引導部之后的探測管體(1)外設有測量氣囊(2),所述測量氣囊(2)通過充氣管(4)經單向閥(6)與打氣筒(10)相連接,所述打氣筒(10)上設置有與所述測量氣囊(2)直徑大小相對應的反映注氣量的刻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鼻腔通道直徑探測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充氣管(4)的進口設置有指示氣囊(5),所述單向閥(6)設置在所述指示氣囊(5)上;所述引導部的長度為1厘米,從所述探測管體(1)的出口(8)至所述測量氣囊(2)的距離為2厘米;所述探測管體(1)的入口(7)的外徑φ為3至4毫米;所述引導部的管壁上通孔(3)的孔徑為2至3毫米。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鼻腔通道直徑探測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氣囊(2)的最大直徑與所述打氣筒(10)上的注氣量大小刻度之間建立的對應關系共分為四檔,當所述打氣筒(10)上的注氣量刻度表示分別為2.5ml、2.0ml、1.5ml和1.0ml時,對應所述測量氣囊(2)的最大直徑分別為6.5mm、6.0mm、5.5mm和5.0mm,所述指示氣囊(5)內的壓力分別達到110~120cmH2O、90~100cmH2O、70~80cmH2O及50~60cmH2O。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鼻腔通道直徑探測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氣囊(2)的最大直徑與所述打氣筒(10)上的注氣量大小刻度之間建立的對應關系共分為三檔,當所述打氣筒(10)上的注氣量刻度表示分別為1.5ml、1.0ml、0.5ml時,對應所述測量氣囊(2)的最大直徑分別為5.0mm、4.5mm及4.0mm,所述指示氣囊(5)內的壓力分別為80~90cmH2O、60~70cmH2O以及40~50cmH2O。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鼻腔通道直徑探測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向閥(6)為頂開后與所述打氣筒(10)連通、用于注氣或排氣的彈簧開關;所述打氣筒(10)是醫用注射器;所述探測管體(1)的入口(7)與呼吸機連接提供供氣通道;或與吸引器連接,對鼻腔內分泌物進行吸引。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鼻腔通道直徑探測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向閥(6)為頂開后與所述打氣筒(10)連通、用于注氣或排氣的彈簧開關;所述打氣筒(10)是醫用注射器;所述探測管體(1)的入口(7)與呼吸機連接提供供氣通道;或與吸引器連接,對鼻腔內分泌物進行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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