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照明裝置、終端設備及照明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269663.9 | 申請日: | 2016-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93409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31 |
| 發明(設計)人: | 李志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B37/02 | 分類號: | H05B3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315 | 代理人: | 許志勇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裝置 終端設備 系統 | ||
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光組件;
驅動組件,電性連接所述發光組件,用于調整所述發光組件的照明狀態;
Mesh模塊,電性連接所述驅動組件,用于接收攜帶有裝置標識碼的控制指令,并根據所接收到的裝置標識碼與所述照明裝置自帶的裝置標識碼來處理所述控制指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指令包括如下至少一種:啟動指令、關閉指令、調光指令、調色指令及狀態獲取指令。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Mesh模塊具體用于:
在所接收到的裝置標識碼符合預設過濾條件時,將所述控制指令丟棄;
在所接收到的裝置標識碼不符合預設過濾條件且與照明裝置自帶的裝置標識碼相同時,執行所述控制指令;
在所接收到的裝置標識碼不符合預設過濾條件且與照明裝置自帶的裝置標識碼不相同時,將所述控制指令轉發出去。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Mesh模塊具體用于:
在所接收到的裝置標識碼不符合預設過濾條件且與照明裝置自帶的裝置標識碼相同時,確定所述控制指令是啟動指令、關閉指令、調光指令、調色指令中一種,并將所述控制指令發送至所述驅動組件;
在所接收到的裝置標識碼不符合預設過濾條件且與照明裝置自帶的裝置標識碼相同時,確定所述控制指令是狀態獲取指令,并將所述發光組件的工作狀態發送給終端設備。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指令攜帶有轉發量,所述轉發量初始為零,所述Mesh模塊還用于:
將所述控制指令轉發出去時,對所述控制指令的轉發量加一。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過濾條件包括如下至少一種:
所述控制指令為過期指令;
所述控制指令為非法指令;
所述控制指令為無效指令;
所述控制指令為重復指令。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期指令為轉發量超過預設量的指令。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Mesh模塊包括指令緩存單元,所述Mesh模塊還用于:
將待轉發的控制指令存儲至所述指令緩存單元,并在得到信道資源后將位于所述指令緩存單元內控制指令發出。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Mesh模塊從所述驅動組件獲取工作所需電力。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Mesh模塊為2.4GHZ的Mesh模塊。
11.一種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設備包括:
指令生成組件,用于根據用戶操作行為生成攜帶有裝置標識碼的控制指令;
指令發送組件,連接所述指令生成組件,用于與如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內Mesh模塊建立連接,并基于Mesh通信協議將所生成的控制指令發送至所述照明裝置內Mesh模塊。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設備為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或遙控器。
13.一種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如前述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所述照明裝置之間通過Mesh模塊形成Mesh網絡。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系統內包括多個彼此獨立的Mesh網絡。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269663.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立軸攪拌機的加料裝置
- 下一篇:一種干混砂漿生產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