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CAN文件解析及重新保存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268050.3 | 申請日: | 2016-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173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09 |
| 發明(設計)人: | 林少青 | 申請(專利權)人: | 惠州市藍微新源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12/4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華學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4245 | 代理人: | 林少波 |
| 地址: | 516006 廣東省惠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can 文件 解析 重新 保存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CAN通信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CAN文件解析及重新保存方法。
背景技術
在電動汽車開發過程中,有大量的信號會通過CAN網絡來實現ECU與ECU、ECU與傳感器之間的通訊,而為了實現通訊,在ECU軟件中就必須實現按照由工程師設計的一定的規則,此規則會保存在DBC通信協議文件中,DBC通信協議文件定義了一種標準,此標準是用于描述CAN網絡中的數據保存結構及報文相關的信號格式等。
電動汽車上的電池管理系統需要用到CAN總線,上位機通過CAN總線監控和記錄數據,事后通過保存數據的回放,可以得到電池在運行中的狀態,排查運行故障。
現有技術中實現CAN通信的常用做法是:1、通過購買CAN收發器,然后自主開發上位機解析接收到的CAN文件,然后對CAN文件進行解析,將解析結果按數據類型的不同排列保存(電壓1、電壓2、……、總電壓)。但由于數據量龐大,做不到連續保存,只能間隔一段時間保存,若間隔保存,則容易造成數據細節部分丟失,而且如果通信協議變了,則需要重新開發上位機,通用性并不強。2、購買專用的CAN收發器和配套軟件,如國外的CANOE。購買專用的CAN收發器和配套軟件不但價格昂貴,且不利于推廣。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CAN文件解析及重新保存方法。
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一種CAN文件解析及重新保存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01:導入并解析通信協議文件,獲取通信協議文件的數據內容;
S02:導入并讀取待解析文件,獲取待解析文件的數據內容;
S03:將待解析文件的ID與通信協議文件的ID進行匹配,把兩文件中相等ID對應的信號列為保存對象;
S04:根據待解析文件ID與通信文件ID的匹配結果,解析計算出待解析文件中的保存對象的物理值B并進行數據更新保存。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04具體為:
步驟S041:逐一將待解析文件中與通信文件匹配的ID對應的信號進行解析,并依次將解析得到的物理量B更新到解析結果文件對應位置中。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041包括:
S041-1:若當前ID對應的信號的數據采集時間與上一個進行數據保存的ID對應的信號的數據采集時間差大于預設時間差,則執行步驟S041-2,否則執行步驟S041-3;
S041-2:對當前ID對應的信號進行解析并保存解析結果,跳轉到下一個ID對應的信號;
S041-3:放棄解析當前ID對應的信號并跳轉到下一個ID對應的信號。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041-1具體為:
若當前ID對應的信號的數據采集時間與上一個進行數據保存的ID對應的信號的數據采集時間差大于預設時間差,則將當前ID對應的信號的保存標志Flag置1,執行步驟S041-2;否則,將當前ID對應的信號的保存標志Flag置0,執行步驟S041-3。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041-2具體為:
對當前ID對應的信號進行解析;
判斷當前ID對應的保存標志Flag是否為1,若是則將解析結果進行保存并跳轉到下一個ID對應的信號,否則直接跳轉到下一個ID對應的信號。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041-2中對當前ID對應的信號進行解析的過程為:
根據信號的格式Mot1_Int0、起始位Scaling和長度Length,解析出數字量A;
根據數字量A計算物理量B,B=A*Scaling+Offset。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通信協議文件為DBC文件或Excel文件。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03具體為:
將待解析文件的前N行的ID與通信協議文件的ID進行匹配,把兩文件中相等ID對應的信號作為保存對象,并將保存對象對應的物理參數列在解析結果文件中。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03的前N行為通信協議文件總行數的百分之一、百分之二、百分之三。
本次技術方案相比于現有技術有以下有益效果: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惠州市藍微新源技術有限公司,未經惠州市藍微新源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268050.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