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車輛及其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258813.6 | 申請日: | 2016-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635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10 |
| 發明(設計)人: | 李星樂;林驥;樓誼 | 申請(專利權)人: | 納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5/00 | 分類號: | B62K15/00;B62M6/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崔曉嵐;張穎玲 |
| 地址: | 100192 北京市海淀區西小口路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身主體 電動車輛 感應參數 控制中心 車頭主體 感應器件 操作體 承載 準備工作狀態 部件設置 控制切換 判斷結果 連接件 發送 檢測 | ||
1.一種電動車輛,所述電動車輛包括通過連接件連接的車頭主體部件和車身主體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頭主體部件和/或所述車身主體部件設置有第一感應器件;所述電動車輛還包括控制中心;其中,
所述第一感應器件,用于檢測感應參數,將所述感應參數發送至所述控制中心;
所述控制中心,用于基于所述感應參數判斷所述車身主體部件上是否承載操作體;當獲得的判斷結果為所述車身主體部件上承載操作體時,控制切換至準備工作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中心,還用于當獲得的判斷結果為所述車身主體部件上未承載操作體時,控制切換至待機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輛還包括交互傳感器件,用于基于檢測到的用戶操作生成操作指令,將所述操作指令發送至所述控制中心;
所述控制中心,還用于控制切換至待機狀態后,接收到所述操作指令,不響應所述操作指令;還用于控制切換至準備工作狀態后,接收到所述操作指令,響應所述操作指令。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輛還包括制動裝置,用于在獲得制動指令時對所述電動車輛實施制動操作;
所述控制中心,還用于在所述電動車輛處于移動狀態、且控制切換至待機狀態時,生成第一指令,發送所述第一指令至所述制動裝置;
所述制動裝置,用于執行所述第一指令執行制動過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動車輛還包括第二感應器件,用于檢測所述電動車輛的運動狀態參數;
所述控制中心,還用于控制切換至準備工作狀態之前,獲得所述第二感應器件檢測到的運動狀態參數,檢測到所述運動狀態參數達到預設閾值后,控制切換至所述準備工作狀態。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感應器件設置在所述車身主體部件的第一位置,當所述車身主體部件上承載操作體時,所述第一感應器件基于所述操作體的重力檢測到感應參數。
7.一種電動車輛的控制方法,應用于電動車輛,所述電動車輛包括通過連接件連接的車頭主體部件和車身主體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頭主體部件和/或所述車身主體部件設置有第一感應器件;所述電動車輛還包括控制中心;所述方法包括:
控制中心獲得第一感應器件檢測到的感應參數;
基于所述感應參數判斷所述車身主體部件上是否承載操作體;當獲得的判斷結果為所述車身主體部件上承載操作體時,控制切換至準備工作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當獲得的判斷結果為所述車身主體部件上未承載操作體時,控制切換至待機狀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控制切換至待機狀態后,基于檢測到的用戶操作生成操作指令,不響應所述操作指令;或者,
控制切換至準備工作狀態后,基于檢測到的用戶操作生成操作指令,響應所述操作指令。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控制中心在所述電動車輛處于移動狀態、且控制切換至待機狀態時,生成第一指令;
執行所述第一指令控制制動裝置執行制動過程。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控制中心控制切換至準備工作狀態之前,獲得第二感應器件檢測到的運動狀態參數,檢測到所述運動狀態參數達到預設閾值后,控制切換至所述準備工作狀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納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經納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258813.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