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建立承載的方法和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253611.2 | 申請日: | 2016-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1702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09 |
| 發明(設計)人: | 許森;劉晴;卞宏梁;張光輝;夏旭;毛聰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76/15 | 分類號: | H04W76/15;H04W76/19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方亮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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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建立 承載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建立承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當第一基站確定需要對其提供給終端的業務承載分流時,判斷所述終端是否已與第二基站建立了輔控制面連接;
如果是,則向所述第二基站發送承載添加請求,所述承載添加請求中包含需要所述第二基站承載的第一分流承載信息;
所述第二基站基于所述第一分流承載信息判決其是否能夠分流一個或多個所述第一分流承載,如果是,則向所述第一基站發送包含有第二分流承載信息的承載添加確消息,其中,所述第二分流承載為所述第二基站能夠分流的一個或多個所述第一分流承載;
所述第一基站向所述第二基站發送承載分流成功通知,并通過主控制面連接指示所述終端刪除與其建立的所述第二分流承載;
所述第二基站通過所述輔控制面連接向所述終端發送承載建立通知,用以建立所述第二分流承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第一基站接收到核心網發送的用于指示為所述終端建立業務承載的承載建立請求;
所述第一基站基于預設的分流規則信息確定需要分流至所述第二基站的業務承載,并生成所述第一分流承載信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承載添加指示消息包含:分配給所述第二基站的UE-AMBR信息、所述終端的能力信息、所述第一分流承載信息;
其中,所述第一分流承載信息包括一個或多個業務承載信息,所述業務承載信息中包含:所述第一基站分配的承載標識、承載類型、上行傳輸地址、QOS信息、所述第一基站分配的基站間接口第一地址信息。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如果所述第二基站基于所述分流承載信息判決其不能分流所述第一分流承載,則向所述第一基站發送承載添加失敗消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承載添加確認消息中包含:第一基站為所述終端分配的第一終端標識、所述第二基站為所述終端分配的第二終端標識、所述第二分流承載信息、第二基站不能承載的第一分流承載信息;
其中,所述第二分流承載信息中包含:所述第一基站分配的承載標識、第二分流承載在第二基站側的地址信息、所述第二基站分配的基站間接口第二地址信息;
所述第二基站不能承載的第一分流承載信息中包含:所述第一基站分配的承載標識、承載失敗原因信息。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承載添加失敗消息中包含:所述第一終端標識、所述第二終端標識、分流失敗原因信息。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第一基站在接收到所述承載添加確認消息后,判斷所述承載添加確認消息是否攜帶有所述第二分流承載在第二基站側的地址信息;
如果是,則向核心網發送承載建立完成指示消息。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承載建立完成指示消息中包含:所述終端在核心網側的標識信息、所述第二基站所需建立的承載信息;
其中,所述第二基站所需建立的承載信息中包含:所述核心網提供的承載標識、承載在第二基站側的地址信息。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第一基站在向所述第二基站發送承載分流成功通知后,根據所述基站間接口第二地址信息向所述第二基站轉發下行數據。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站通過主控制面連接指示所述終端刪除與其建立的所述第二分流承載包括:
所述第一基站判斷是否與所述終端建立了所述第二分流承載,如果是,則通過所述主控制面連接向所述終端發送RRC連接重配消息;
其中,所述RRC連接重配消息中包含:需要刪除的所述第二分流承載信息、所述協議棧參數的更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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