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動力總成的前懸置總成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248163.7 | 申請日: | 2016-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270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張軍然;李常珞;謝世濱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5/12 | 分類號: | B60K5/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91 | 代理人: | 范曉斌,薛峰 |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動力 總成 懸置 | ||
1.一種用于動力總成的前懸置總成,所述前懸置總成通過連接件設置在動力總成的前側,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體支架,用于與車架固定連接,所述主體支架為中空的內部具有容置空間;
內管組件,所述內管組件包括內管和橡膠主簧,所述橡膠主簧與所述內管硫化為一體結構,所述內管組件放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并可相對其自由活動;
鉚壓支架,所述鉚壓支架與所述主體支架共同限定所述內管組件在所述容置空間內的位置,
其中,通過所述內管組件與所述主體支架的配合,使得所述前懸置總成在發動機完全靜態或者發動機產生激勵的過程中不受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懸置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鉚壓支架為與所述主體支架相配合套接的圓筒狀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懸置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管組件為軸對稱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懸置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支架采用一體鑄造成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懸置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支架和所述鉚壓支架采用鉚壓裝配。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前懸置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膠主簧上設置有第一限位點和第二限位點,所述第一限位點為所述內管組件與所述鉚壓支架開始限位的接觸位置,所述第二限位點為所述第一限位點限位行程壓縮結束后的接觸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前懸置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支架的內壁上設置有側向運動限位結構,所述側向運動限位結構與所述內管組件具有間隙。
8.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前懸置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管上設置有安裝導向結構;所述橡膠主簧硫化固定在所述安裝導向結構的外側。
9.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前懸置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管上設置有剛性凸起,所述剛性凸起與所述主體支架之間具有間隙,所述間隙為所述內管組件理論最大允許位移量;可選地,所述橡膠主簧硫化固定在所述剛性凸起的外側。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前懸置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支架下側設置有外裝配螺孔,用于所述前懸置總成與所述車架的裝配。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經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248163.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