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跨境電商利用遠程智能卡支付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245445.1 | 申請日: | 2016-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568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06 |
| 發明(設計)人: | 夏飛;王四春;唐紅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飛 |
| 主分類號: | G06Q20/34 | 分類號: | G06Q20/34;G06Q20/38;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常州佰業騰飛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31 | 代理人: | 李杰 |
| 地址: | 530000 廣西壯族***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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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跨境 賬戶管理系統 遠程智能卡 清算系統 轉賬 清算 傳輸鏈接 密鑰協商 信息驗證 銀行信息 用戶身份 遠程服務 正常運作 智能卡 密鑰 配對 核對 驗證 轉發 賬戶 安全 保證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跨境電商利用遠程智能卡支付方法,包括以下步驟:S1設備、S2密鑰協商、S3銀行信息的接收、S4支付清算系統的轉發、S5信息驗證和S6支付。該發明,智能卡與遠程服務之間傳輸鏈接時,首先對用戶身份進行驗證,接著密鑰配對,更安全,跨境轉賬首先經過支付清算系統,到清算賬戶管理系統,清算賬戶管理系統會對匯出賬戶的余額進行核對,確保正常轉賬,從而保證支付的正常運作。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跨境支付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跨境電商利用遠程智能卡支付方法。
背景技術
電商一詞是業內人士對電子商務的簡稱。在概念上,業界將電商劃分為狹義與廣義,狹義電商(E-Commerce)是指實現整個貿易過程中各階段貿易活動的電子化,而廣義電商(E-Business)是指利用網絡實現所有商務活動業務流程的電子化。前者集中于基于互聯網的電子交易,強調企業利用互聯網與外部發生交易與合作;而后者則把涵蓋范圍擴大了很多,指企業使用各種電子工具從事商務活動。從狹義到廣義,電商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概念,其最初的狹義電商概念是由電子商務的先驅IBM公司于1996年提出ElectronicCommerce(E-Commerce)的概念,到了1997年,IBM公司又提出Electronic Business(E-Business)這一廣義電商的概念。我國在引進這些概念的時候都翻譯成了電子商務。市場上有智能卡支付,但缺少跨境智能卡支付的方法,有時候需要跨境支付,為此,我們發明一種跨境電商利用遠程智能卡支付方法。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跨境電商利用遠程智能卡支付方法,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跨境電商利用遠程智能卡支付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設備:提供一存儲有安全數據的智能卡、一終端和一讀卡器,通過讀卡器讀取智能卡信息,在智能卡和遠程服務器之間對用戶進行身份驗證,并且在通過驗證后,在上述智能卡和遠程服務器之間建立安全的數據鏈路進行網上交易,所述安全數據包括數字證書和私人密鑰,且智能卡設有符合ISO14443標準的非接觸式通信接口,所述讀卡器通過該接口讀取卡內安全數據;
S2:密鑰協商:所述終端讀取智能卡的安全數據,所述遠程服務器通過互聯網向上述終端發起一個密鑰協商過程,所述終端密鑰協商成功后,返回成功信息給上述遠程服務器,雙方通過該密鑰協商過程進行雙向認證并產生一個過程密鑰,該過程密鑰在后續通信過程中作為所述遠程服務器和所述終端交換數據的加密密鑰,從而在所述服務器和該智能卡之間形成一個安全的數據傳輸鏈路;
S3:銀行信息的接收:所述步驟S2中的遠程服務器為銀行服務器,數據傳輸鏈路完成以后,跨境支付信息會轉到由銀行服務器支撐的行內信息系統,接著行內信息系統將跨境支付信息發送給支付清算系統,所述支付清算系統包括清算單元,用于根據所述跨境匯出信息和所述跨境匯入信息清算,生成對賬文件,并將所述對賬文件發送給所述清算賬戶管理系統;
S4:支付清算系統的轉發:步驟S3中的支付清算系統將跨境支付信息發送給清算賬戶管理系統,包括清算記錄單元,用于根據所述跨境匯入信息和所述跨境匯出信息生成清算記錄,并根據所述對賬文件進行對賬,當出現對賬不平時,以所述對賬文件為準更新清算記錄;
S5:信息驗證:清算賬戶管理系統會檢驗匯出賬戶的余額,驗證通過后,清算賬戶管理系統向支付清算系統發送驗證通過信息;
S6:支付:支付清算系統根據清算賬戶管理系統發送的驗證通過信息向境外支付系統發送支付指令,接著境外支付系統向制定的境外賬戶匯款,完成支付。
優選的,所述清算單元,具體用于:根據所述跨境匯出信息和所述跨境匯入信息清算的方式為實時全額清算和日終軋差結算。
優選的,所述終端為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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