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硬化材料組合物、用于濾光片的基片及其制作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239214.X | 申請日: | 2016-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107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02 |
| 發明(設計)人: | 姚珍;張國臻;劉鵬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9D4/02 | 分類號: | C09D4/02;C09D7/61;C09D7/41;C09D7/00;G02B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趙囡囡;梁文惠 |
| 地址: | 215634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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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硬化材料 藍色染料 濾光 耐熱性 稀釋性溶劑 濾光片 褶皺 功能性填料 組合物形成 鍍膜加工 基材表面 耐摩擦性 吸收波段 吸收功能 引發劑 重量份 波長 共溶 基材 藍膜 翹曲 制作 視角 保證 | ||
1.一種硬化材料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計,所述硬化材料組合物包括:
41~80份的單體;
20~90份的稀釋性溶劑;
0.1~5份的藍色染料,所述藍色染料與所述單體和所述稀釋性溶劑具有共溶性,且對光的吸收波段在500~800nm之間;
0.1~5份的功能性填料;以及
0.1~5份的引發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硬化材料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硬化材料組合物中所述單體的重量份為50~80份,優選為50~70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硬化材料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硬化材料組合物中所述稀釋性溶劑的重量份為50~85份,優選為60~80份。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硬化材料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硬化材料組合物中所述功能性填料的重量份為1.5~4.5份,優選所述硬化材料組合物中所述引發劑的重量份為1.5~4.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硬化材料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單體選自丙烯酸類單體、聚氨酯類單體和酰胺類單體中的一種或多種,優選所述丙烯酸類單體包括純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酯及其衍生物、改性環氧丙烯酸酯、聚氨酯丙烯酸酯和芳香族聚氨酯丙烯酸酯,更優選所述丙烯酸類單體為三羥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三羥甲基丙烷三甲基丙烯酸酯、乙氧化三羥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甘油-丙氧基化三丙烯酸酯、丙烯酸二羥丙酯、甲基丙烯酸異冰片酯、甲基丙烯酸-2-乙基己酯和二丙烯酸對新戊二醇酯的一種或幾種;優選所述聚氨酯類單體包括純聚氨酯類單體、丙烯酸改性聚氨酯類單體和環氧樹脂類改性聚氨酯類單體,更優選所述聚氨酯類單體為聚氨酯和丙烯酸辛酯的混合物、芳香族聚氨酯丙烯酸酯、甲酚酚醛環氧丙烯酸酯、雙酚A二丙烯酸酯樹脂和聚氨酯類芳胺中的一種或多種;優選所述酰胺類單體包括丙烯酰胺類化學物、甲基丙烯酰胺類化合物、氨基酸酰胺類化合物以及苯乙烯類化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硬化材料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稀釋性溶劑選自酮類、醇類和酯類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優選所述稀釋性溶劑選自丁酮、戊酮、環戊酮、環己酮、甲基異丁基酮、甲乙酮、甲異丙酮、乙醇、丁醇、乙二醇、苯甲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醋酸乙酯、丁酯、甲苯和二甲苯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硬化材料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性填料包括不同折射率的氧化物,優選為折射率在1.3到2.8范圍之間的化合物,更優選為二氧化硅、氧化鋁、一氧化硅、氟化鑭、氟化釔、氟化鋇、氟化鋁、冰晶石、二氧化鈦、五氧化三鈦、三氧化二鈦、一氧化鈦、氧化鉿、氧化鋯、氧化鋅、氧化鈰、硫化鋅和硒化鋅中的任意多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硬化材料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發劑包括光引發劑與熱引發劑,所述光引發劑選自二苯甲酮、1-羥基-環己基甲酮、2.2-二甲氧基-1.2-二苯基乙酮、二苯甲酮、2-羥基--2-甲基-1-苯基丙酮、苯基二苯甲酮、異丙基硫雜蒽酮、苯甲酰甲酸甲酯和2,4,6-三甲苯基二苯膦氧化物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所述熱引發劑選自偶氮二異丁腈、偶氮二異庚腈和過氧化二苯甲酰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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