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微信APP的電商服務平臺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235460.8 | 申請日: | 2016-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799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31 |
| 發明(設計)人: | 郭亞光;許強;何立 | 申請(專利權)人: | 合肥智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H04L12/5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和信華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90 | 代理人: | 胡劍輝 |
| 地址: | 230088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創新***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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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app 服務 平臺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電子商務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基于微信APP的電商服務平臺系統。
背景技術
微信作為移動互聯網時代的產物,解決了溝通和信息傳播過程中的幾個問題,用移動產品的邏輯解決人與人的交流問題。首先,用語音傳送信息,打破了語音通話和短信方式無法跨界傳播的障礙,同時,也解決了空間和地域的障礙,讓陌生人交友變得自然起來。
公眾平臺是為微信用戶提供服務的平臺,而公眾平臺開發接口則是提供服務的基礎,開發者在公眾平臺網站中創建公眾號、獲取接口權限后,可以通過公眾平臺開發接口完成消息交互、自定義菜單交互等能力。對于成功接入公眾平臺開發接口的公眾賬號,當用戶發消息給公眾號,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器會使用http請求對接入的網址進行消息推送,第三方服務器可通過響應包回復特定結構,從而達到回復消息的目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于微信APP的電商服務平臺系統,通過基于微信平臺進行的電商服務系統。
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本發明為一種基于微信APP的電商服務平臺系統,包括微信平臺,用于系統的支撐架構;微信接入認證,用于系統端口的進入;微信公眾平臺,基于微信平臺的服務界面,用于與微信用戶之間的信息交互;其中,所述微信公眾號通過對信息的封裝進行信息的接收和傳輸;其中,所述微信用戶與微信平臺進行信息的反饋。
優選地,所述微信接入認證通過微信服務器將發送GET請求到填寫的URL上,并且攜帶微信加密簽名、時間戳、隨機數和隨機字符串,通過比較微信加密簽名分別與時間戳、隨機數和隨機字符串的返回值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則發送隨機字符串給微信公眾平臺,完成接入驗證。
優選地,所述信息的封裝將消息抽象為推送消息類和回復消息類。
優選地,所述微信平臺為第三方監管平臺,所述微信用戶將信息反饋到微信平臺進行仲裁,并將仲裁信息結果發送到微信公眾平臺。
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發明的微信電商服務平臺具有溝通形式多樣:支持文字、語音、視頻及圖片、發布地理位置、分享第三方應用內容等方式交流,還可多人群聊。
2、本發明的微信電商服務平臺具有節省用戶流量:圖片、語音和視頻優化,1M可發約1000條文字信息,1000秒語音信息,約1分鐘視頻信息。
3、本發明的微信電商服務平臺具有跨平臺跨運營商:支持iphone、Android、Windows phone、塞班平臺的手機之間相互收發消息,相比傳統的移動營銷需要協調三大運營商資源,這是巨大優勢。
當然,實施本發明的任一產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時達到以上所述的所有優點。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的一種基于微信APP的電商服務平臺系統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所示,本發明為一種基于微信APP的電商服務平臺系統,包括微信平臺,用于系統的支撐架構;微信接入認證,用于系統端口的進入;微信公眾平臺,基于微信平臺的服務界面,用于與微信用戶之間的信息交互;
其中,微信公眾號通過對信息的封裝進行信息的接收和傳輸;
其中,微信用戶與微信平臺進行信息的反饋。
其中,微信接入認證通過微信服務器將發送GET請求到填寫的URL上,并且攜帶微信加密簽名、時間戳、隨機數和隨機字符串,通過比較微信加密簽名分別與時間戳、隨機數和隨機字符串的返回值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則發送隨機字符串給微信公眾平臺,完成接入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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