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指紋傳感器集成型觸摸屏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233948.7 | 申請日: | 2016-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0268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17 |
| 發明(設計)人: | 宋文奉;秋教燮 | 申請(專利權)人: | 樂金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4 | 分類號: | G06F3/044;G06F3/041;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陳煒;李德山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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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指紋 傳感器 集成 觸摸屏 裝置 | ||
1.一種指紋傳感器集成型觸摸屏裝置,包括:
傳感器陣列,其包括:具有傳感器的觸摸傳感器區域,具有傳感器的指紋與觸摸傳感器區域,連接至所述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所述傳感器的傳感器線,以及連接至所述指紋與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所述傳感器的傳感器線;以及
觸摸集成電路,其連接至所述觸摸傳感器區域和所述指紋與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所述傳感器線,并且基于從所述觸摸傳感器區域以及所述指紋與觸摸傳感器區域接收的傳感器信號的變化來在觸摸識別模式下感測觸摸輸入,以及基于從所述指紋與觸摸傳感器區域接收的傳感器信號的變化來在指紋識別模式下感測指紋,
其中,連接至所述指紋與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所述傳感器的所述傳感器線中的至少一些與連接至所述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所述傳感器的所述傳感器線分開,
其中,所述觸摸傳感器區域和所述指紋與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所述傳感器線包括:
發送線,其被施加傳感器驅動信號;以及
與所述發送線交叉的接收線,
其中,所述發送線被通過第一短路線分組為發送線組,并且所述接收線中的至少一些被分組為有效通道組,以及
其中,除了所述有效通道組中的所述接收線之外的一個或更多個非驅動接收線被置于浮置狀態或接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指紋傳感器集成型觸摸屏裝置,其中,布置在相鄰發送線組之間的一個或更多個非驅動發送線被置于浮置狀態或接地。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指紋傳感器集成型觸摸屏裝置,其中,延伸通過所述指紋與觸摸傳感器區域的所述接收線與所述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相鄰接收線分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指紋傳感器集成型觸摸屏裝置,其中,所述觸摸集成電路包括:
一個或更多個接收通道組,其具有連接至所述接收線的接收通道;以及
一個或更多個發送通道組,其具有連接至所述發送線的發送通道,
其中,所述接收通道組被布置在所述發送通道組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指紋傳感器集成型觸摸屏裝置,其中,連接至所述接收通道組的所述接收通道的與所述發送通道組相鄰的引腳中的一個或更多個被置于浮置狀態或接地。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指紋傳感器集成型觸摸屏裝置,其中,連接至所述接收通道組的所述接收通道的位于連接至所述指紋與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所述接收線的引腳與連接至所述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所述接收線的引腳之間的引腳中的一個或更多個被置于浮置狀態或接地。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指紋傳感器集成型觸摸屏裝置,其中延伸通過所述指紋與觸摸傳感器區域的所述發送線與所述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相鄰發送線分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指紋傳感器集成型觸摸屏裝置,其中所述觸摸集成電路包括:
一個或更多個接收通道組,其具有連接至所述接收線的接收通道;以及
一個或更多個發送通道組,其具有連接至所述發送線的發送通道,
其中,所述接收通道組被布置在所述發送通道組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指紋傳感器集成型觸摸屏裝置,其中,連接至所述接收通道組的所述接收通道的與所述發送通道組相鄰的引腳中的一個或更多個被置于浮置狀態或接地。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指紋傳感器集成型觸摸屏裝置,其中連接至所述接收通道組的所述接收通道的位于連接至所述指紋與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所述接收線的引腳與連接至所述觸摸傳感器區域中的所述接收線的引腳之間的引腳中的一個或更多個被置于浮置狀態或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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