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廠房智能照明管理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230828.1 | 申請日: | 2016-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519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13 |
| 發明(設計)人: | 薛江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B37/02 | 分類號: | H05B37/02 |
| 代理公司: | 天津濱海科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2211 | 代理人: | 李成運 |
| 地址: | 300000 天津市武清區武清開發***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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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廠房 智能 照明 管理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照明控制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廠房智能照明管理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廠房的照明開啟、關閉行為,更多的是依賴操作人員的主觀判斷,由于人們的主觀意識存在差異,不經意間就造成了電力能源的浪費,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損失,智能化程度不高,增加員工勞動成本,出現異常不能及時反饋與報警,容易造成危險。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旨在提出一種廠房智能照明管理系統,以實現對廠房照明的智能控制。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廠房智能照明管理系統,包括燈光現場控制系統、以及與所述燈光現場控制系統電連接的中央集中管理控制系統;
所述燈光現場控制系統包括設置在廠房照明受控區域內的照度傳感器,用來采集區域內的光照強度,照度傳感器將采集的數據通過無線網絡發送至控制終端,控制終端根據照度的檢測自動選擇開啟燈光回路的數量;所述控制終端連接照明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上設有按鍵,不同的按鍵設定成所屬控制區域內不同照明電源回路的組合控制,照明系統最小控制單元為一條照明電源回路,所述控制終端還包括控制器以及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的無線通信模塊、接口模塊、報警模塊,所述燈光現場控制系統通過無線網絡將數據傳輸至中央集中管理控制系統;
所述中央集中管理控制系統包括服務器和監控主機,所述監控主機還電連接報警器。
進一步的,所述服務器為云服務器。
進一步的,所述無線通信模塊包括WIFI、2G、3G、4G網絡中的一種或幾種。
進一步的,所述控制終端內還設有電流傳感器、電壓傳感器、漏電傳感器,所述電流傳感器、電壓傳感器、漏電傳感器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控制器為單片機。
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所述的一種廠房智能照明管理系統具有以下優勢:本發明實現對廠房的照明控制區域進行集中管理,通過光線感應、定時控制來實現照明系統的自動控制;也可通過廠房內的本地控制面板,對所對應控制區域內的照明燈進行預設場景控制,還可以減少管理與維護人員,降低管理費用,使照明系統的運行更具有客觀性、合理性和經濟性,減少照明方面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附圖說明
構成本發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廠房智能照明管理系統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明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
如圖1所示,一種廠房智能照明管理系統,包括燈光現場控制系統、以及與所述燈光現場控制系統電連接的中央集中管理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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