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外安全控制方法及裝置和車外安全控制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230275.X | 申請日: | 2016-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3802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03 |
| 發明(設計)人: | 張軍友 | 申請(專利權)人: | 樂視汽車(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12 | 分類號: | B60T7/12;B60Q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馬永芬 |
| 地址: | 100025 北京市朝***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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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停車 提示 避讓 安全控制系統 安全控制 駕駛操作 提示信號 自動獲取 匹配 自動控制剎車 駕駛員操作 行駛 車輛周圍 駕駛狀態 剎車制動 運動參數 制動系統 誤操作 運動物 制動 交匯 路口 保證 | ||
本發明提供一種車外安全控制方法及裝置和車外安全控制系統,通過獲取停車提示信號,并根據所述停車提示信號在車外進行停車提示,當接收到的駕駛操作與車外停車提示不匹配時,控制車輛的制動系統進行剎車制動,實現了自動獲取避讓信息并發出停車提示,同時自動控制剎車。在行人與車輛以及車輛與車輛之間在路口交匯需要避讓行駛時,能夠自動獲取車輛周圍運動物的運動參數實現自動發出停車提示,不單純依賴于駕駛員操作,提高了避讓行駛的安全性。當接收到的駕駛操作與車外停車提示不匹配時,自動對車輛進行制動,保證了車外提示與車輛實際駕駛狀態一致,避免誤操作,提高安全性。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車輛安全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車外安全控制方法及裝置和車外安全控制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車輛日益增多,行人與車輛以及車輛與車輛之間在路口交匯需要避讓行駛時,如何高效安全地傳遞避讓信息對避免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義。例如,在車輛與行人混用的道路或路口,行人或非機動車不知道車輛是否要避讓行人。當車輛想要避讓,讓行人或非機動車先通過時,一般情況下車輛駕駛員都是通過手勢、眼神或者動作告知行人或非機動車先通過。這種通過車輛駕駛員的手勢、眼神或者動作傳遞避讓信息很容易導致判斷失誤,有可能造成車輛和行人都處于避讓狀態,或者出現車輛和行人都不避讓從而導致交通事故。
中國專利文獻CN205523931U中公開了一種人車及車車交互控制裝置,該專利通過駕駛員按鍵或者語音告訴交互控制裝置,發出行人先行,或者車輛先行的提示信息,通過車外顯示屏或語音播報提示內容。這種通過車輛駕駛員的人為操作傳遞避讓信息的方式,依賴于駕駛員操作,控制方法單一,不能自動獲取避讓信息,難以實現車外安全的自動控制功能。并且,該方案并不能保證車外提示信息與駕駛員實際駕駛操作匹配,例如車外提示行人優先通過的同時駕駛員可能錯踩油門,反而會造成更大的風險。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克服現有的車外安全控制方法不能自動獲取避讓信息難以實現自動控制的缺陷。
本發明提供一種車外安全控制方法,包括:
獲取停車提示信號;
根據所述停車提示信號在車外進行停車提示;
當接收到的駕駛操作與車外停車提示不匹配時,控制車輛的制動系統進行剎車制動。
優選地,所述獲取停車提示信號,包括:
獲取車輛周圍的運動物的運動參數;
根據所述運動參數判斷是否需要停車;
如果需要停車,生成停車提示信號。
優選地,所述運動參數包括運動物的運動速度和/或運動物與所述車輛之間的距離。
優選地,所述根據所述運動參數判斷是否需要停車,包括:
將所述運動物的運動速度與預設速度閾值進行比較;
當所述運動物的運動速度大于等于所述預設速度閾值時,確定需要停車。
優選地,所述根據所述運動參數判斷是否需要停車,包括:
將所述運動物與所述車輛之間的距離與第一預設距離閾值比較;
當所述運動物與所述車輛之間的距離小于等于所述第一預設距離閾值時,確定需要停車。
優選地,所述根據所述運動參數判斷是否需要停車,包括:
將所述運動物與所述車輛之間的距離與第二預設距離閾值比較;
當所述運動物與所述車輛之間的距離小于等于所述第二預設距離閾值時,將所述運動物的運動速度與預設速度閾值進行比較;
當所述運動物的運動速度大于等于所述預設速度閾值時,確定需要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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