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脫硝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221327.7 | 申請日: | 2016-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2227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吳道洪;鐘貴全;陳珊;王志軍;王東方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神霧環境能源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3/888 | 分類號: | B01J23/888;B01D53/86;B01D53/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趙天月 |
| 地址: | 10220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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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脫硝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包括:
載體,所述載體包括二氧化鈦-氧化鋁復合氧化物;
活性成份,所述活性成份包括活性炭;
輔助活性成份,所述輔助活性成份包括五氧化二釩-三氧化鎢復合氧化物;
助劑,所述助劑包括鐵和鑭;以及
添加劑,所述添加劑包括赤泥熔分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硝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載體、所述活性成份、所述輔助活性成份、所述助劑和所述添加劑的質量比為(10~40):(10~50):(5~20):(2~13):(10~30)。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脫硝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鈦-氧化鋁復合氧化物中鈦和鋁的摩爾比為1:(0.01~2)。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脫硝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五氧化二釩-三氧化鎢復合氧化物中釩和鎢的摩爾比為1:(0.1~5)。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脫硝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劑中,所述鐵和所述鑭的質量比為(1~3):(1~10)。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脫硝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赤泥熔分渣含有20~40質量%的氧化鋁和10~30質量%的二氧化硅。
7.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脫硝催化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將鈦源溶液、鋁源溶液和氨水滴加至反應釜中進行共沉淀反應,以便得到含有二氧化鈦和氧化鋁的沉淀混合物;
將所述沉淀混合物進行第一干燥焙燒處理,以便得到載體粉末;
將活性成份和添加劑與所述載體粉末進行成型處理,以便得到混合物團塊;
將所述載體置于輔助活性成份前軀體溶液中進行第一浸漬處理,以便得到第一浸漬后的團塊;
將所述第一浸漬后的團塊進行第二干燥焙燒處理,以便得到第一團塊;
經所述第一團塊置于助劑前軀體溶液中進行第二浸漬處理,以便得到第二浸漬后的團塊;以及
將所述第二浸漬后的團塊進行第三干燥焙燒處理,以便獲得所述脫硝催化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鈦源溶液和所述鋁源溶液的摩爾濃度比為1:(0.01~2),
任選地,所述共沉淀反應是在pH9~11的條件下進行的。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活性成份前軀體溶液為含有偏鎢酸銨和偏釩酸銨的草酸溶液,
任選地,所述輔助活性成份前軀體溶液中釩和鎢的摩爾比為1:(0.1~5),
任選地,所述助劑前軀體溶液為氯化鐵和氯化鑭的混合溶液。
10.根據權利要求7~9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浸漬處理和所述第二浸漬處理的浸漬溫度均為20~30攝氏度,浸漬時間均為5~8小時,
任選地,所述第一干燥焙燒處理、所述第二干燥焙燒處理和所述第二干燥焙燒處理的條件均是在85~115℃條件下干燥8~15小時后,在350~600℃條件下焙燒5~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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