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應用于地下挖掘系統的區分地面震動信號干擾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214117.5 | 申請日: | 2016-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68296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9 |
| 發明(設計)人: | 秦棟澤;劉哲;宋麗萍;王艷華;楊志良;焦謙;裴水源;趙田麗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北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1H17/00 | 分類號: | G01H17/00;G01P3/6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030051 山***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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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震動探測器 地下挖掘 監測區域 地震動信號 震動信號 采集目標 大小判斷 地面車輛 關系計算 計算目標 時間信息 速度差別 虛警率 應用 行進 采集 行駛 震動 地下 監控 | ||
1.一種應用于地下挖掘系統的區分地面震動信號干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在監測區域內設置至少兩個地震動探測器,和;
步驟2、監測到目標運動時,采集目標通過每個地震動探測器的監測區域時的時間信息,即目標運動進入到地震探測器監測區域時的時刻,目標運動走出地震探測器監測區域的時刻,目標運動進入地震探測器監測區域的時刻,目標運動走出地震探測器監測區域的時刻,通過兩個地震動探測器監測到目標不同狀態的時刻,運用公式,計算出目標在此區域運動的時間;
步驟3、通過已知兩個地震動探測器和之間的間隔,確定目標在兩個地震動探測器之間的位移為;
步驟4、通過所述步驟2和步驟3獲得的時間和位移,利用位移和時間與速度的關系運用公式計算目標通過兩個地震動探測器探測區域的平均速度;
步驟5、根據目標通過兩個地震動探測器探測區域的平均速度的大小判斷目標屬于地下挖掘行為還是地面人員與車輛行駛的干擾信號;如果計算出目標通過兩個地震動探測器監測區域的平均速度小于0.1米/秒,判定為地下挖掘行為,若目標通過兩個地震動探測器監測區域的平均速度大于等于0.1米/秒,判定為地面人員與車輛行駛的干擾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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