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網絡區域劃分方法、網絡設備和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205234.5 | 申請日: | 2016-1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7079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5 |
| 發明(設計)人: | 梁旭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751 | 分類號: | H04L12/751;H04L12/723;H04L12/733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王仲凱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網絡 區域 劃分 方法 網絡設備 系統 | ||
1.一種網絡區域劃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網絡設備接收第二網絡設備發送的第一協議報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包含跳數Hops,所述Hops用于標識所述第一協議報文從所述第二網絡設備向所述第一網絡設備發送過程中經過的網絡設備的數量,所述經過的網絡設備包括第一網絡設備;
當所述第一網絡設備確定所述Hops小于或等于預設值時,所述第一網絡設備設置所述第二網絡設備與所述第一網絡設備屬于同一網絡區域,并根據所述第一協議報文保存所述第一網絡設備的鏈路狀態數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一網絡設備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中的Hops修改為Hops加1,并將修改后的所述第一協議報文向第三網絡設備發送,所述第三網絡設備為與所述第一網絡設備建立鄰居關系的網絡設備,所述第三網絡設備與所述第二網絡設備不是同一設備。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第一網絡設備確定所述第一網絡設備的鏈路狀態數據庫中不存在類型Type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Type相同,鏈路狀態標識Link State ID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LinkState ID相同,且通告路由器Advertising Router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AdvertisingRouter相同的協議報文時,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存儲在所述鏈路狀態數據庫中;或者,
當所述第一網絡設備確定所述鏈路狀態數據庫存在第二協議報文,所述第二協議報文的Type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Type相同,所述第二協議報文的Link State ID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Type相同,所述第二協議報文的Advertising Router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Advertising Router相同,并且所述第二協議報文的鏈路狀態序號LS sequence number比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LS sequence number大時,將所述第二協議報文存儲在所述鏈路狀態數據庫中,并從所述鏈路狀態數據庫中刪除所述第一協議報文;或者,
當所述第一網絡設備確定所述鏈路狀態數據庫存在第三協議報文,所述第三協議報文的Type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Type相同,所述第三協議報文的Link State ID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Type相同,所述第三協議報文的Advertising Router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Advertising Router相同,所述第三協議報文的LS sequence number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LS sequence number相同,并且所述第一協議報文的Hops比所述第三協議報文的Hops小時,則將所述第一協議報文存儲在所述鏈路狀態數據庫中,刪除所述第三協議報文。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一網絡設備基于所述鏈路狀態數據庫,計算所述網絡區域內轉發報文的路徑;
所述第一網絡設備為所述路徑上的每個網絡設備分配分段路由SR節點標簽,并根據所述SR節點標簽進行所述報文轉發。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一網絡設備基于所述鏈路狀態數據庫,計算所述網絡區域內轉發報文的路徑;
所述第一網絡設備計算從所述第一網絡設備分別到達所述路徑上的每個網絡設備的路徑花費;
當所述第一網絡設備確定從所述第一網絡設備分別到達所述路徑上的每個所述網絡設備的路徑花費都小于最小出境花費,基于所述路徑轉發所述報文,所述最小出境花費為所述第一網絡設備計算得到的從所述第一網絡設備分別到達位于所述網絡區域邊界上的每個網絡設備的路徑花費中的最小值;
當所述第一網絡設備確定從所述第一網絡設備分別到達所述路徑上的每個所述網絡設備的路徑花費中,所述第一網絡設備到達第四網絡設備的路徑花費大于或等于所述最小出境花費,從所述第四網絡設備開始分配分段路由SR節點標簽,并根據所述SR節點標簽進行所述報文轉發。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未經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205234.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