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農業收割機凹板的閂鎖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204105.4 | 申請日: | 2016-10-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576622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31 |
| 發明(設計)人: | M·J·馬特維;T·奧姆斯;C·E·默里 | 申請(專利權)人: | 凱斯紐荷蘭(中國)管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F12/28 | 分類號: | A01F12/28;A01D41/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朱海濤 |
| 地址: | 200131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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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農業 收割機 機構 | ||
1.一種農業收割機,其包括:
底盤;
由所述底盤承載的脫粒系統,所述脫粒系統包括:
轉子;
框架組件;
包括固定部分的凹板,其中所述固定部分是所述凹板的側向延伸部分;和
將所述凹板連接到所述框架組件的固定機構,所述固定機構包括:
支撐桿,其相對于所述框架組件在固定位置處可繞軸線旋轉,其中所述固定部分構造成擱置在所述支撐桿上并抵靠所述支撐桿;
夾緊桿,其相對于所述支撐桿可移動,用于對所述固定部分施加夾緊力,其中所述支撐桿和所述夾緊桿布置在所述固定部分的相對兩側,使得所述固定部分被夾在所述支撐桿和所述夾緊桿之間;以及
免工具閂鎖機構,其將所述支撐桿和所述夾緊桿互連,以便在所述支撐桿和所述夾緊桿之間進行鎖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桿樞轉地連接到所述支撐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桿通過所述免工具閂鎖機構樞轉地連接到所述支撐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分具有接合所述支撐桿的凹板邊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免工具閂鎖機構包括:連接到所述支撐桿的支架;連接到所述夾緊桿的套環;在所述套環和所述支架之間的樞轉連接件;以及將所述支架和所述套環互連的偏心閂鎖。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心鎖閂連接到所述支架,所述偏心鎖閂包括在其一端具有環的臂,并且所述套環限定由所述環接合的鉤。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臂的長度可調節。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心鎖閂包括:基座;可樞轉地連接到所述基座的手柄;以及所述臂與所述手柄的樞轉連接件。
9.一種農業收割機的脫粒系統,所述脫粒系統包括:
框架組件;
包括多個固定部分的凹板,其中所述固定部分是所述凹板的側向延伸部分;和
將所述凹板連接到所述框架組件的固定機構,所述固定機構包括:
支撐桿,其相對于所述框架組件在固定位置處可繞軸線旋轉,所述支撐桿接合和支撐擱置在其上的所述多個固定部分;
夾緊桿,其可相對于所述支撐桿移動并對所述多個固定部分施加夾緊力,所述支撐桿和所述夾緊桿布置在所述固定部分的相對兩側,使得所述固定部分被夾在所述支撐桿和所述夾緊桿之間;和
免工具閂鎖機構,其將所述支撐桿和所述夾緊桿互連,以便在所述支撐桿和所述夾緊桿之間進行鎖定。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脫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桿通過所述免工具閂鎖機構樞轉地連接到所述支撐桿。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脫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分具有接合所述支撐桿的凹邊緣。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脫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免工具閂鎖機構包括:連接到所述支撐桿的支架;連接到所述夾緊桿的套環;在所述套環和所述支架之間的樞轉連接件;以及偏心閂鎖,該偏心閂鎖沿著與所述套環和所述支架之間的所述樞轉連接件相對的所述支架和所述套環的側面將所述支架和所述套環互連。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脫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心閂鎖連接到所述支架,所述偏心閂鎖包括在其一端具有環的臂,并且所述套環限定由所述環接合的鉤。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脫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臂的長度可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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