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文書智能編寫方法、文書智能編寫裝置和計算機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186672.1 | 申請日: | 2016-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443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13 |
| 發明(設計)人: | 趙岳;鮑寧;趙國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華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24 | 分類號: | G06F17/24;G06Q50/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睿邦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481 | 代理人: | 張麗新 |
| 地址: | 100084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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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文書 智能 編寫 方法 裝置 計算機 存儲 介質 | ||
1.一種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包括:
S1,響應于用戶的操作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
S2,判斷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中是否存儲有與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如果沒有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則進行步驟S3,如果有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則進行步驟S5;
S3,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請求獲取與文書相關的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
S4,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接受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并對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進行分類存儲;
S5,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打開所述文書的文檔;
S6,將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進行縮放并將二者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
其中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顯示用戶的選擇的所述案件資料或所述法律資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其中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被縮放至所述顯示屏的二分之一。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其中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分別顯示在所述顯示屏的左側和右側或上側和下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其中將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進行縮放包括:
獲取所述文書的文檔的句柄以及所述顯示屏的尺寸;
根據所述顯示屏的尺寸修改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的尺寸。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打開所述文書的文檔之前,還包括:
所述文書編寫模塊響應于用戶的操作新建所述文書的文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其中所述文書編寫模塊響應于用戶的操作新建所述文書的文檔包括:
向用戶顯示所述文書的文檔的模板類別;
基于用戶所選擇的模板類別顯示模板列表;
自動關聯所述案件資料;以及
基于用戶選擇的所述文檔的模板以及所述案件資料自動生成所述文書的文檔的初稿。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其中所述模板類別包括系統模板、用戶模板和空白模板。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其中所述系統模板包括:刑事訴訟案件、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和執行程序的文書模板。
9.一種文書智能編寫裝置,包括處理器和存儲器,所述存儲器中存儲有指令,當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指令時,執行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
10.一種計算機存儲介質,其上存儲有計算機可執行指令,當所述指令被計算裝置執行時,執行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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