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的內部照明設備的操作方法、設備及機動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180411.9 | 申請日: | 2016-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0266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0 |
| 發明(設計)人: | 約爾根·海恩里希;大衛·阿爾路易;斯特凡·科瓦茨基;沃爾夫岡·沃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海拉兩合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3/80 | 分類號: | B60Q3/80;H05B47/115;H05B47/155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鄧琪 |
| 地址: | 德國利普施塔特鎮***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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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 內部 照明設備 操作方法 設備 機動車輛 | ||
本發明涉及用于機動車輛(8)的內部照明設備(1、1’、1”)的操作方法,該內部照明設備包括照明裝置(L、L’)和傳感器裝置(S、S’),該傳感器裝置在它的檢測范圍內對所述照明裝置(L、L’)的操作物(6)的位置進行檢測,并根據傳感器數據對照明裝置(L、L’)進行控制,所述照明裝置(L、L’)具有多個可控制的照明單元(L1?L3,L1’?L7’),每個照明單元對應分配一個在所述檢測范圍內限定的位置區段(O1?O3),當在一個位置區段(O1–O3)中檢測到操作物(6)時,開啟對應的照明單元(L1–L3,L1’–L7’)并且關閉已開啟的、與該位置區段不相對應的照明單元(L1–L3,L1’–L7’)。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于機動車輛的內部照明設備的一種操作方法,該內部照明設備包括照明裝置和傳感器裝置,該傳感器裝置在它的檢測范圍內對照明裝置的操作物的位置進行檢測,其中,根據傳感器裝置的傳感器數據對照明裝置進行控制。此外,本發明還涉及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內部照明設備和一種機動車輛。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已知采用機械的,所謂萬向內部照明設備為機動車輛的內部空間提供照明。在這些設備中,照明裝置由交叉設置的兩軸系統或者滾球式回轉機械裝置支承,以便手動地改變照明裝置的照射方向。但是,這種復雜的機械結構特別昂貴,并且設置在機動車輛的內頂中時需要較大的結構空間和結構深度。此外,用于手動進行方向調整的間隙太小,想要準確設定比較困難,而且,由于機械元件的突出,導致產生磨損、噪聲以及乘員安全方面的缺點。
此外還有一種已知的純電子式內部照明設備。它們典型地具有照明裝置,該照明裝置大角度地發射光線以便照亮內部空間的大面積或者例如作為閱讀燈聚焦發射光線。近來,還提出了,除了照明裝置之外還設置傳感器裝置,借助于該傳感器裝置對操作物,特別是使用者的手指的位置進行感測并且根據測得的操作物的位置的傳感數據對照明裝置進行控制。
DE 10 2011 122 180 A1描述了一種用于通過對具有帶重疊檢測范圍的電容式傳感器的操作裝置以由傳感器控制的方式開啟機動車輛配備元件的操作運動進行識別的方法。其對檢測到的經過檢測范圍的運動的總持續時間以及該運動在重疊檢測范圍內的重疊持續時間進行檢測,然后計算出重疊持續時間與總持續時間的商并且將該商與極限值進行比較,該極限值將有效運動方向與無效運動方向分開。其中配備元件特別可以是照明裝置。
此外,迄今為止,在基于傳感器裝置的內部照明設備中只能根據沿確定方向執行的操作手勢來開啟照明裝置。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用于通過內部照明設備來照亮機動車輛的內部空間的更加靈活的解決方案。
為了達到該目的,根據本發明的照明裝置具有多個可控制的照明單元,給每個照明單元分配一個限定在檢測范圍內的位置區段,其中,當在一個位置區段中檢測到操作物時,開啟對應的照明單元并且關閉已開啟的與該位置區段不對應的照明單元。
本發明基于以下考慮:在用于機動車輛的內部照明設備中,通過將檢測范圍適當地劃分成多個設定的位置區段實現對照明裝置的控制,該控制使得操作物能夠在做手勢等運動時與采用機械調整的內部照明設備達到相類似地改變光線分布的作用。為此,該照明裝置具有多個照明單元,給每個照明單元分配一個在檢測范圍內的位置區段。因此,一個位置區段是檢測范圍內的一個三維范圍,當然其也可以是多個照明單元對應于同一位置區段。根據本發明,傳感器裝置首先在一個位置區段中檢測到操作物,特別是手指的位置并且開啟對應于該位置區段的照明單元。同時,關閉該位置區段不相對應的照明單元。如果操作物同時位于多個特別是重疊的位置區段,那么當然開啟對應于這些位置區段的所有照明單元。在這里優選通過內部照明裝置的控制裝置或者在其內安裝了內部照明設備的機動車輛的控制裝置來對傳感器裝置的傳感器數據進行評價以及對照明單元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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