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電動汽車充電樁、電動汽車以及電動汽車充電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611170845.0 | 申請日: | 2016-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96734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17 |
| 發(fā)明(設計)人: | 韓少茹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益充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31 | 分類號: | B60L53/31;B60L50/60;B60L53/1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深研專利事務所 44229 | 代理人: | 陳雅平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qū)石碁鎮(zhèn)清***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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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充電 系統(tǒng) 以及 | ||
1.一種電動汽車充電樁,包括:AC/DC轉換器、第一開關、變壓器、第一電流傳感器、第一充電耦合器以及控制模塊;所述電動汽車包括動力電池、電池管理模塊、特征電阻、第二電流傳感器、第二充電耦合器以及第二開關;所述第一開關為單刀雙擲開關,其動端與AC/DC轉換器的輸出端相連,不動端分別與變壓器的輸入端和輸出端相連;所述變壓器用于將AC/DC轉換器的輸出電壓轉換為安全電壓,其輸出端在與第一開關的不動端相連后,與第一電流傳感器的一端相連;所述第一電流傳感器的另一端與第一輸入耦合器相連;所述控制模塊根據(jù)所述第一電流傳感器的檢測電流值,確定所述第一開關的切換;所述第一開關在沒有收到控制模塊的控制信號時,缺省設置為導通變壓器的輸入端;所述第一充電耦合器導通時,所述第一電流傳感器檢測其通過的電流I,所述控制模塊將電流I與其存儲的特征電流It進行比較,將I-It的絕對值與許可閾值進行比較,如其小于許可閾值,所述控制模塊將第一開關設置為導通變壓器的輸出端;如果其大于許可閾值,則保持第一開關導通變壓器的輸入端,控制模塊同時給出報警信號;所述特征電流It的值為U/R,其中U為變壓器的輸出電壓,R為特征電阻值。
2.一種電動汽車,包括:動力電池、電池管理模塊、特征電阻、第二電流傳感器、第二充電耦合器以及第二開關;所述電動汽車能夠通過第二充電耦合器與充電樁的第一充電耦合器耦合;所述第二開關為單刀雙擲開關,其動端與第二充電耦合器相連,其不動端分別與特征電阻以及動力電池相連;所述第二電流傳感器分別與所述特征電阻以及所述動力電池串聯(lián);所述電池管理模塊根據(jù)所述第二電流傳感器的電流確定所述第二開關的切換;所述第二開關在沒有收到電池管理模塊的控制信號時,缺省設置為導通特征電阻端;所述第二充電耦合器導通時,所述第二電流傳感器檢測其通過的電流,所述電池管理模塊檢測第二電流傳感器的檢測電流,當其增大到判定電流時,所述電池管理模塊將第二開關設置為導通動力電池。
3.一種電動汽車充電方法,包括如下步驟:(1)將充電樁的第一充電耦合器與電動汽車的第二充電耦合器耦合;(2)充電樁的第一開關在沒有收到控制模塊的控制信號時,缺省設置為導通變壓器端;(3)電動汽車的第二開關在沒有收到電池管理模塊的控制信號時,缺省設置為導通特征電阻端;(4)第一充電耦合器導通時,充電樁的第一電流傳感器檢測其通過的電流I,所述控制模塊將電流I與其存儲的特征電流It進行比較,將I-It的絕對值與許可閾值進行比較,如其小于許可閾值,所述控制模塊將第一開關設置為導通第一充電耦合器端;如果其大于許可閾值,則保持第一開關導通變壓器端,控制模塊同時給出報警信號;(5)所述第二充電耦合器導通時,電動汽車的第二電流傳感器檢測其通過的電流,所述電池管理模塊檢測第二電流傳感器的檢測電流,當其增大到判定電流時,所述電池管理模塊將第二開關設置為導通動力電池;(6)在充電時,控制模塊對于所述第一電流傳感器的檢測值進行監(jiān)測,當其小于充電閾值,所述控制模塊將第一開關設置為導通變壓器的輸入端;(7)在充電時,所述電池管理模塊對于所述第二電流傳感器的電流進行監(jiān)控,當其小于充電閾值,所述電池管理模塊將第二開關設置為導通特征電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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