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提供電子設備的用戶接口的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158340.2 | 申請日: | 2016-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863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3 |
| 發明(設計)人: | 鄭裕繕;姜秉辰;劉官英;李道炯;崔炳晳;崔知賢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6F3/147 | 分類號: | G06F3/147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賽嘉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04 | 代理人: | 王達佐,楊莘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提供 電子設備 用戶 接口 方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公開大體涉及用于提供電子設備的用戶接口的方法和裝置,更具體地,涉及用于提供多種用戶接口以在電子設備的屏幕之間切換的方法和裝置。
背景技術
數字技術的發展產生了能夠在電子設備移動的情況下提供通信服務和處理用戶個人信息的多種類型的電子設備,例如,移動通信終端、個人數字助理(PDA)、電子記事薄、智能電話、平板個人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利用移動融合提供其傳統服務功能和由其它類型的移動系統提供的附加服務功能。例如,電子設備可包括電話功能(諸如,語音電話、視頻電話等)、消息傳輸/接收功能(諸如,短消息服務(SMS)、多媒體消息服務(MMS)、電子郵件等)。電子設備還可配置有多種功能,諸如,電子記事薄、攝像功能、廣播回放功能、視頻回放功能、音頻回放功能、互聯網訪問功能、信使、社會網絡服務(SNS)功能等。
然而,具有觸摸顯示器的傳統電子設備不提供在應用執行屏幕之間啟發式地切換的方法。因此,傳統電子設備的用戶可能不便于在窗口之間進行切換。
發明內容
本公開的諸方面是為了至少解決上述問題和/或缺點,以及為了至少提供以下描述的有益效果。相應地,本公開提供了這樣一種方法和裝置,其用于提供具有能夠毫不遲延地示出直觀屏幕用戶接口的電子設備。
根據本公開的一方面,提供了電子設備的用戶接口顯示方法。該方法包括:識別內容和應用中的一個;以及根據所識別的內容和應用中的一個顯示分區屏幕。
根據本公開的一方面,提供了電子設備。電子設備包括顯示器和處理器,其中,處理器配置成:識別內容和應用中的一個;以及控制顯示器根據所識別的內容和應用中的一個顯示分區屏幕。
根據本公開的一方面,提供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記錄介質,該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記錄介質存儲用于執行能夠使至少一個處理器在電子設備中執行用戶接口顯示方法的指令的軟件。該方法包括:識別內容和應用中的一個;以及根據所識別的內容和應用中的一個顯示分區屏幕。
附圖說明
從結合附圖的以下詳細描述中,本公開的某些實施方式的以上和其它方面、特征以及有益效果將變得更顯而易見,附圖中:
圖1是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包括電子設備的網絡環境的示圖;
圖2是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電子設備的框圖;
圖3是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程序模塊的框圖;
圖4是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用戶接口提供方法的流程圖;
圖5是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用戶接口提供方法的流程圖;
圖6是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用戶接口提供方法的流程圖;
圖7示出了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根據內容或應用的執行提供具有用戶接口的電子設備的方法的示例的示圖;
圖8示出了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根據內容或應用的執行提供具有用戶接口的電子設備的方法的示例的示圖;
圖9示出了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根據內容或應用的執行提供具有用戶接口的電子設備的方法的示例的示圖;
圖10示出了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提供用戶接口的電子設備的示例的示圖;
圖11示出了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提供用戶接口的電子設備的示例的示圖;
圖12示出了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根據握持狀態提供用戶接口的電子設備的示例的示圖;
圖13是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用戶接口提供方法的流程圖;
圖14是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用戶接口提供方法的流程圖;
圖15示出了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在被連接至外部電子設備時提供用戶接口的電子設備的示例的示圖;以及
圖16示出了根據本公開實施方式的在被連接至外部電子設備時提供用戶接口的電子設備的示例的示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文中將參照附圖對本公開的實施方式進行描述。然而,本公開的實施方式不限于特定的實施方式,并且應理解為包括本公開的所有的修改、改變、等同設備和等同方法和/或可替代的實施方式。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具有(have)”、“可具有(may have)”、“包括(include)”以及“可包括(may include)”表示相應特征(例如,元件(諸如數值、功能、操作或部件))的存在,而不排除附加特征的存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三星電子株式會社,未經三星電子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158340.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