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花田用中藥復合型除草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150863.2 | 申請日: | 2016-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199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31 |
| 發明(設計)人: | 黃建忠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揚子化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65/48 | 分類號: | A01N65/48;A01N37/22;A01N31/12;A01N47/30;A01P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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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種花 中藥 復合型 除草劑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花田用中藥復合型除草劑。
背景技術
目前,農業種植中,往往需要用到除草劑對農作物進行清理,雜草因其生長快速,很容易對農作物造成影響,而現有的除草劑在使用過程中往往存在除草效率低下等缺點,如果頻繁使用則會導致經濟成本增大,給人們帶來更為繁重的經濟負擔,不利于人們的長期使用。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花田用中藥復合型除草劑。
本發明是采取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一種花田用中藥復合型除草劑,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相思子5~25份,姜黃2~14份,花椒3~15份,黃芪5~25份,斷腸草1~9份,夾竹桃葉6~26份,金銀花1~9份,敵草隆6~16份,接骨木4~16份,丙草胺8~16份,乙醇5~25份,表面活性劑7~21份,二氯苯酚6~16份,異丙隆8~16份。
上述的一種花田用中藥復合型除草劑,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相思子5~20份,姜黃2~12份,花椒3~12份,黃芪5~22份,斷腸草1~7份,夾竹桃葉6~24份,金銀花1~7份,敵草隆6~14份,接骨木4~12份,丙草胺8~12份,乙醇5~22份,表面活性劑7~18份,二氯苯酚6~12份,異丙隆8~14份。
上述的一種花田用中藥復合型除草劑,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相思子15份,姜黃8份,花椒9份,黃芪15份,斷腸草5份,夾竹桃葉16份,金銀花5份,敵草隆11份,接骨木10份,丙草胺12份,乙醇15份,表面活性劑14份,二氯苯酚11份,異丙隆12份。
綜上所述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明具有較好的經濟成本以及除雜草能力,長期使用會有效的提高清除雜草的效率,且方便人們的使用。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花田用中藥復合型除草劑,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相思子5~25份,姜黃2~14份,花椒3~15份,黃芪5~25份,斷腸草1~9份,夾竹桃葉6~26份,金銀花1~9份,敵草隆6~16份,接骨木4~16份,丙草胺8~16份,乙醇5~25份,表面活性劑7~21份,二氯苯酚6~16份,異丙隆8~16份。
上述的一種花田用中藥復合型除草劑,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相思子5~20份,姜黃2~12份,花椒3~12份,黃芪5~22份,斷腸草1~7份,夾竹桃葉6~24份,金銀花1~7份,敵草隆6~14份,接骨木4~12份,丙草胺8~12份,乙醇5~22份,表面活性劑7~18份,二氯苯酚6~12份,異丙隆8~14份。
上述的一種花田用中藥復合型除草劑,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相思子15份,姜黃8份,花椒9份,黃芪15份,斷腸草5份,夾竹桃葉16份,金銀花5份,敵草隆11份,接骨木10份,丙草胺12份,乙醇15份,表面活性劑14份,二氯苯酚11份,異丙隆12份。
本發明具有較好的經濟成本以及除雜草能力,長期使用會有效的提高清除雜草的效率,且方便人們的使用。
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實施例,故凡依本發明申請范圍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包括于本發明專利申請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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