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143310.4 | 申請日: | 2016-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3321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15 |
| 發明(設計)人: | 蔣康生;尹華功;李國康;汪衛紅;康臥飛;曾艷平;劉華麗;陳誠 | 申請(專利權)人: | 錫礦山閃星銻業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3D1/012 | 分類號: | B03D1/012;B03D1/008;B03D103/02;B03D101/02;B03D101/04 |
| 代理公司: | 43205 長沙星耀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陳亞琴;寧星耀<國際申請>=<國際公布> |
| 地址: | 417502***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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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硫化 銻礦 選礦 方法 | ||
1.一種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將硫化銻礦原礦破碎,磨礦,加水攪拌調漿,采用浮選方法回收硫化銻礦物,經一次粗選、三次掃選和三次精選,得銻精礦;其中,在粗選中,以硝酸鉛為活化劑,以黃原酸鹽混合物和乙硫氮作為組合捕收劑,以新松醇油作為起泡劑;在粗選中,所述硝酸鉛的用量為65~80g/t硫化銻礦,黃原酸鹽混合物的用量為100~140g/t硫化銻礦,乙硫氮的用量為90~110g/t硫化銻礦,新松醇油的用量為120~160g/t硫化銻礦;在第一次掃選及第二次掃選中,以硝酸鉛為活化劑,以黃原酸鹽混合物為捕收劑;在第一次掃選及第二次掃選中,所述硝酸鉛的用量均為30~50g/t硫化銻礦,黃原酸鹽混合物的用量均為50~70g/t硫化銻礦。
2.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硫化銻礦原礦的銻品位為1.20~4.20%,鉛含量為0.01~0.08%,銻氧化率為10~15%。
3.根據權利要求 1或2所述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后的粒度<14mm。
4.根據權利要求 1或2所述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礦后的粒度為200目篩下物的質量百分數為60~75%。
5.根據權利要求 3所述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礦后的粒度為200目篩下物的質量百分數為60~75%。
6.根據權利要求 1或2所述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水攪拌調漿后,漿料的質量濃度為30~40%。
7.根據權利要求 3所述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水攪拌調漿后,漿料的質量濃度為30~40%。
8.根據權利要求 4所述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水攪拌調漿后,漿料的質量濃度為30~40%。
9.根據權利要求 1或2所述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黃原酸鹽混合物為乙基黃藥、丁基黃藥、異丁基黃藥及戍基黃藥的混合物。
10.根據權利要求 3所述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黃原酸鹽混合物為乙基黃藥、丁基黃藥、異丁基黃藥及戍基黃藥的混合物。
11.根據權利要求 4所述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黃原酸鹽混合物為乙基黃藥、丁基黃藥、異丁基黃藥及戍基黃藥的混合物。
12.根據權利要求 6所述硫化銻礦的選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黃原酸鹽混合物為乙基黃藥、丁基黃藥、異丁基黃藥及戍基黃藥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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