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認證的方法和設備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611141823.1 | 申請日: | 2016-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3438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15 |
| 發(fā)明(設計)人: | 汪治 | 申請(專利權)人: | 諾基亞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華;馬明月 |
| 地址: | 芬蘭***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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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認證 方法 設備 | ||
1.一種在客戶端設備處實施的方法,包括:
讀取與將要被訪問的服務相關聯(lián)的數字標簽,所述數字標簽利用與提供所述服務的服務提供方相關聯(lián)的標識符以及與所述服務提供方相關聯(lián)的一個或多個候選身份標識提供方的第二標識信息被編碼;
對所述數字標簽進行解碼以獲得所述標識符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
基于所述標識符來確定與所述服務提供方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以及
向所述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發(fā)送所述標識符、所述第二標識信息以及針對與所述客戶端設備相關聯(lián)的用戶的身份標識的認證的第一請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數字標簽還利用與所述服務提供方相關聯(lián)的一個或者多個候選認證代理的第一標識信息被編碼,并且確定所述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包括:
對所述數字標簽進行解碼以獲得所述第一標識信息;以及
從所述一個或者多個候選認證代理中選擇所述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確定將要與所述服務提供方相關聯(lián)的預定義的認證代理,
其中選擇所述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包括:
確定所述預定義的認證代理是否被包含在所述一個或者多個候選認證代理中,以及
響應于所述預定義的認證代理的所述包含,選擇所述預定義的認證代理作為所述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選擇所述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包括:
針對所述一個或者多個候選認證代理中的一個候選認證代理的第一地址與所述候選認證代理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之間的第一關聯(lián)而搜索第一本地存儲;以及
響應于找到所述第一關聯(lián),選擇所述候選認證代理作為所述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發(fā)送所述標識符和所述第一請求包括:
基于所述第一地址向所述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發(fā)送所述標識符和所述第一請求。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確定將要與所述服務提供方相關聯(lián)的預定義的身份標識提供方;以及
向所述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發(fā)送對所述預定義的身份標識提供方的指示。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發(fā)送對所述預定義的身份標識提供方的所述指示包括:
向所述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發(fā)送所述預定義的身份標識提供方的第二地址。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從所述相關聯(lián)的認證代理接收與所述服務提供方相關聯(lián)的身份標識提供方的第三地址;以及
基于所述第三地址向所述身份標識提供方發(fā)送所述用戶的所述身份標識以用于所述認證。
9.一種在認證代理處實施的方法,包括:
從客戶端設備接收與提供要被訪問的服務的服務提供方相關聯(lián)的標識符、與所述服務提供方相關聯(lián)的一個或多個候選身份標識提供方的第二標識信息以及針對與所述客戶端設備相關聯(lián)的用戶的身份標識的認證的第一請求;
從所述客戶端設備接收對將要與所述服務提供方相關聯(lián)的預定義的身份標識提供方的指示;
基于對預定義的身份標識提供方的所述指示,從所述一個或多個候選身份標識提供方中選擇所述相關聯(lián)的身份標識提供方;以及
向所述相關聯(lián)的身份標識提供方發(fā)送所述標識符和針對所述用戶的所述身份標識的所述認證的第二請求。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接收對所述預定義的身份標識提供方的所述指示包括:
從所述客戶端設備接收所述預定義的身份標識提供方的第二地址,并且
其中選擇所述相關聯(lián)的身份標識提供方包括:
針對所述預定義的身份標識提供方的所述第二地址和所述一個或者多個候選身份標識提供方的所述第二標識信息之間的第二關聯(lián)而搜索第二本地存儲,以及
響應于找到所述第二關聯(lián),選擇所述預定義的身份標識提供方作為所述相關聯(lián)的身份標識提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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