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行李箱栓鎖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139603.5 | 申請日: | 2016-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9979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8 |
| 發明(設計)人: | 邊珉炯;任龍赫;卓文培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平和精工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E05B83/16 | 分類號: | E05B83/16;E05B81/04;E05B81/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韓爍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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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行李箱 組件 | ||
一種車輛的行李箱栓鎖組件,其可以包括:基板;第一鎖定凹槽部,所述第一鎖定凹槽部使得撞擊件插入第一鎖定凹槽部中;主齒輪,所述主齒輪在第一鎖定凹槽部上方的位置處與基板可旋轉地結合,馬達向主齒輪供應動力;卡爪,所述卡爪與基板可旋轉地結合,具有第二鎖定凹槽部和止動突出部,所述第二鎖定凹槽部設置在卡爪的第一端,所述止動突出部設置在卡爪的第二端的外表面上;連桿組件,所述連桿組件與主齒輪結合,并通過連同主齒輪的旋轉一起操作從而將動力傳遞至卡爪;卡爪鎖定組件,所述卡爪鎖定組件通過使用從連桿組件傳遞的動力鎖定或釋放卡爪;以及引導桿,所述引導桿引導連桿組件和卡爪鎖定組件的旋轉方向。
技術領域
本發明一般而言涉及車輛的行李箱栓鎖組件,所述行李箱栓鎖組件能夠通過使用單獨一個馬達來鎖定和解鎖行李箱。
背景技術
車輛通常設置有如下裝置:行李箱門,通過所述行李箱門在行李箱中裝載和卸載物品;車門,車輛的使用者通過所述車門上下車輛;以及發動機罩,通過所述發動機罩可以進入發動機室。每個車門設置有栓鎖,所述栓鎖與撞擊件接合和脫離接合。
對于被安裝成用以鎖定和解鎖行李箱的行李箱栓鎖來說,當車輛的使用者沒有向行李箱施加足夠的力來鎖定行李箱時,使用者一般在坐在駕駛員座椅上之后通過儀表板的信號來確定行李箱是否鎖定或解鎖。因此,在行李箱未鎖定的情況下,使用者必須下車鎖定行李箱,這造成不便。為了解決該問題,已經開發了動力行李箱栓鎖,其中動力行李箱栓鎖能夠通過馬達來鎖定行李箱。
然而,根據相關技術的動力行李箱栓鎖需要兩個從各個方向傳遞動力的馬達用以鎖定和解鎖行李箱。所述動力機構過多地增加了動力行李箱栓鎖的體積,因此在將動力行李箱栓鎖安裝在車身中時存在許多困難。
公開于本發明的背景部分的信息僅僅旨在加深對本發明的一般背景技術的理解,而不應當被視為承認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該信息構成已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有技術。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各個方面提供車輛的行李箱栓鎖組件,其中可以使用單獨一個馬達進行行李箱栓鎖的鎖定、解鎖和緊急解鎖。
根據本發明的各個方面,一種車輛的行李箱栓鎖組件可以包括:基板;第一鎖定凹槽部,所述第一鎖定凹槽部通過從基板的下端朝向基板的中部凹陷而形成使得撞擊件插入第一鎖定凹槽部;主齒輪,所述主齒輪在第一鎖定凹槽部上方的位置處與基板可旋轉地結合,馬達向主齒輪供應動力;卡爪,所述卡爪在卡爪的中部處相對于第一鎖定凹槽部在第一鎖定凹槽部的第一側與基板可旋轉地結合,具有第二鎖定凹槽部和止動突出部,所述第二鎖定凹槽部通過朝向卡爪的中部凹陷設置在卡爪的第一端從而對應于撞擊件的進入位置,所述止動突出部設置在卡爪的第二端的外表面上;連桿組件,所述連桿組件與主齒輪結合并且通過連同主齒輪的旋轉一起操作從而將動力傳遞至卡爪;卡爪鎖定組件,所述卡爪鎖定組件通過使用從連桿組件傳遞的動力鎖定或釋放卡爪;以及引導桿,所述引導桿引導連桿組件和卡爪鎖定組件的旋轉方向,其中當主齒輪通過馬達的動力在第一方向上旋轉時,連桿組件和卡爪鎖定組件可以被卡爪的止動突出部止動,因此鎖定卡爪,而當主齒輪在第二方向上旋轉時,連桿組件和卡爪鎖定組件可以從止動突出部釋放,因此解鎖卡爪。
馬達可以通過蝸輪和蝸桿與主齒輪結合從而傳遞馬達的動力。
卡爪的止動突出部可以包括第一止動突出部、第二止動突出部和第三止動突出部。
連桿組件可以包括:第一連桿,所述第一連桿安裝至主齒輪同時橫穿主齒輪,在主齒輪的旋轉過程中第一連桿連同主齒輪一起操作;和第二連桿,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一端鉸接至第一連桿的第二端,并具有設置在第二連桿的第二端處的狹槽突出部。
卡爪鎖定組件可以包括:撤銷桿,所述撤銷桿的第一端在第一鎖定凹槽部的第一側與基板可旋轉地結合,具有通過從撤銷桿的中部朝向第一鎖定凹槽部的第二側突出而延伸的延伸部分;和棘爪桿,所述棘爪桿包括與卡爪接觸的第一桿和與連桿組件接觸的第二桿,并且連同撤銷桿一起移動,其中第一桿和第二桿的連接部分聯接從而可以與撤銷桿同軸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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