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智能報警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138845.2 | 申請日: | 2016-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811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31 |
| 發明(設計)人: | 周榮亮;唐洪良;蔣棟平;鐘勇強;高建軍;汪武軍;沈正華;孫磊;蘇浩航;蔡建輝;劉岳鐳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凱達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國網浙江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B13/16 | 分類號: | G08B13/16;G08B13/191;G08B2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羅滿 |
| 地址: | 311199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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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智能 報警裝置 | ||
1.一種智能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檢測預設范圍內環境情況并生成電信號的傳感器,
與所述傳感器連接的控制器,用于根據所述電信號判斷預設范圍內是否有人或動物并生成報警信號,
與所述控制器連接且用于根據所述報警信號進行報警的報警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包括用于感應預設范圍內熱源情況的紅外傳感器和/或用于檢測預設范圍內物體移動情況的超聲波傳感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個沿不同方位設置的所述紅外傳感器和/或所述超聲傳感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四個分別設在所述智能報警裝置的前側、后側、左側和右側的所述紅外傳感器。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裝置包括喇叭和/或閃光器。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封裝的殼體,所述控制器設在所述殼體內,所述紅外傳感器和所述超聲波傳感器的檢測頭設在所述殼體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還設有用于控制所述報警裝置、所述控制器和所述傳感器開啟或關閉的第一按鍵控制板。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供電的電池,所述殼體上設有用于為所述電池充電的外接充電接口。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意一項所述的智能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遠程控制的遙控器,所述遙控器上設有用于控制所述報警裝置、所述控制器和所述傳感器開啟或關閉的第二按鍵控制板。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器上還設有與所述控制器無線連接且用于根據所述報警信號進行提示的提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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