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煉廠VOCs廢氣的處理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072930.3 | 申請日: | 2016-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145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05 |
| 發明(設計)人: | 劉洋;郭兵兵;樸勇;祝月全;劉忠生;李寶忠;王海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D53/04 | 分類號: | B01D53/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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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吸附罐 吸附 結構化 脫附 裝填 煉廠 飽和吸附量 活性碳纖維 活性炭顆粒 運轉穩定性 并列設置 床層阻力 吸附床層 吸附裝置 運行負荷 吸附量 優選 廢氣 | ||
1.一種煉廠VOCs廢氣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內容:廢氣進入并列設置的若干吸附罐,吸附罐均采用結構化固定床,所述結構化固定床的兩端裝填活性碳纖維,中間裝填活性炭顆粒;當一個吸附罐吸附到飽和吸附量的10%-70%,切換到下個吸附罐進行吸附,同時對該吸附罐進行脫附處理,脫附完成后繼續進行吸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結構化固定床中,活性碳纖維和活性炭顆粒的裝填量為反應器有效容積的70%~100%,裝填比例為1:9~5:5。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兩端活性碳纖維的裝填量相同,活性炭纖維比表面積為1000~1600m2/g,孔徑為10~40μm。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顆粒的粒徑為2~8mm,比表面積為500~2400m2/g,孔容為0.3~1.2cm3/g,平均孔徑為1.3~3.0n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碳纖維采用改性活性碳纖維,其制備方法為:(1)水洗預處理;(2)鹽酸洗滌,除去表面的灰塵,后洗至中性;(3)用硝酸或硫酸進行表面改性;(4)采用浸漬法將活性組分負載到活性碳纖維上,活性組分占總重量的0.01%~50%,活性組分為鈦、釩、鉻、錳、鐵、鈷、鎳、銅、鋅、銀、鎘及鑭系金屬等過渡金屬或稀土金屬中的一種或多種;浸漬液使用相應的硝酸鹽、碳酸鹽、硫酸鹽及醋酸鹽水溶液中的一種或多種,浸漬液的濃度為0.001~10mol/L。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顆粒采用改性的活性炭顆粒,其制備方法為:(1)水洗預處理;(2)鹽酸洗滌,除去表面的灰塵,后洗至中性;(3)用硝酸或硫酸進行表面改性;(4)采用浸漬法將活性組分負載到活性炭顆粒上,活性組分占總重量的0.01%~50%,活性組分為鈦、釩、鉻、錳、鐵、鈷、鎳、銅、鋅、銀、鎘及鑭系金屬中的一種或多種,浸漬液使用相應的硝酸鹽、碳酸鹽、硫酸鹽及醋酸鹽水溶液中的一種或多種,浸漬液的濃度為0.001~10mol/L。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浸漬活性組分后的改性吸附劑需要進行干燥和焙燒,干燥在常溫~180℃下,進行1~70小時,焙燒在180~600℃惰性氣體環境下進行0.5~30小時。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并列設置的吸附罐為1~12個,當一個吸附罐吸附到飽和吸附量的30%~60%時,切換到下個吸附罐吸附。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脫附處理采用熱再生,控制溫度為30~550℃,熱再生時,使用循環風機將吸附罐內的氣相抽出,經換熱器加熱,返回吸附罐,風機的流量在50~3000m3/h,而氣體從吸附劑床層下部抽出,返回吸附劑床層上部;通過循環加熱使吸附劑床層溫度升高至油氣解吸所需溫度,使油氣從吸附劑解吸,并利用真空泵在真空度為0.05~0.095MPaG條件下,將解吸油氣從吸附罐的下部排出,解吸過程完成后,再利用換熱器將循環的氣相冷卻并對吸附劑床層進行降溫,從而完成整個熱再生過程。
10.用于上述煉廠VOCs廢氣的吸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并列設置的若干吸附罐、循環風機、換熱器和真空泵,吸附罐用于廢氣的交替吸附,采用結構化固定床,兩端裝填活性碳纖維,中間裝填活性炭顆粒;采用熱再生對吸附劑進行脫附處理,熱再生使用循環風機將吸附罐內的氣相抽出,經換熱器加熱,送回吸附罐,通過循環加熱使吸附劑床層溫度升高至油氣解吸所需溫度,并利用真空泵將解吸油氣從吸附罐的下部排出,解吸過程結束后,再利用換熱器將循環的氣相冷卻并對吸附劑床層進行降溫,從而完成熱再生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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