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LDC的裝置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062148.3 | 申請日: | 2016-1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6521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浩仲;申東準;崔遠景;樸駿淵;孫基鳳;成玄旭;金志憲;柳昌烈;張熙崇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H02M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王錦陽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控制 電動 車輛 中的 ldc 裝置 方法 | ||
1.一種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裝置,其包括:
第一控制器,其配置成確定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初始指令電壓;
第二控制器,其配置成確定補償電壓,所述補償電壓使得初始指令電壓對應于輔助電池的端電壓;
第三控制器,其配置成輸出對應于輔助電池的充電電流限制的電壓;以及
指令電壓確定器,其配置成基于第一控制器的輸出電壓、第二控制器的輸出電壓和第三控制器的輸出電壓來確定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最終指令電壓,以基于最終指令電壓來操作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
其中,第三控制器的工作周期比第二控制器的工作周期更快,
第一控制器、第二控制器和第三控制器經由指令電壓確定器根據優先級以升序串聯連接,
指令電壓確定器包括:
加法器,其配置成將補償電壓與初始指令電壓相加;和
減法器,其配置成將加法器的結果減去第三控制器的輸出電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裝置,進一步地包括:
第四控制器,其配置成輸出對應于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輸出電流限制的電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裝置,其中,第四控制器的工作周期比第三控制器的工作周期更快。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裝置,其中,指令電壓確定器配置成基于第一控制器的輸出電壓、第二控制器的輸出電壓、第三控制器的輸出電壓以及第四控制器的輸出電壓來確定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最終指令電壓,以基于確定出的最終指令電壓來操作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裝置,其中,指令電壓確定器包括:
加法器,其配置成將補償電壓與初始指令電壓相加;
第一減法器,其配置成使加法器的結果減去第三控制器的輸出電壓;以及
第二減法器,其配置成使第一減法器的結果減去第四控制器的輸出電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裝置,其中,第三控制器配置成根據溫度來限制輔助電池的充電電流。
7.一種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方法,其包括:
通過第一控制器來確定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初始指令電壓;
通過第二控制器來確定補償電壓,所述補償電壓使得初始指令電壓對應于輔助電池的端電壓;
通過第三控制器來輸出對應于輔助電池的充電電流限制的電壓;
基于第一控制器的輸出電壓、第二控制器的輸出電壓和第三控制器的輸出電壓,通過指令電壓確定器來確定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最終指令電壓;
基于確定出的最終指令電壓來操作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
其中,第三控制器的工作周期比第二控制器的工作周期更快,
第一控制器、第二控制器和第三控制器經由指令電壓確定器根據優先級以升序串聯連接,
確定最終指令電壓包括:
將補償電壓與初始指令電壓相加;
將相加的結果減去第三控制器的輸出電壓的結果確定為最終指令電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通過第四控制器來輸出對應于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輸出電流限制的電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方法,其中,第四控制器的工作周期比第三控制器的工作周期更快。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方法,其中,確定最終指令電壓包括:
基于第一控制器的輸出電壓、第二控制器的輸出電壓、第三控制器的輸出電壓和第四控制器的輸出電壓來確定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最終指令電壓。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控制電動車輛中的低壓直流-直流轉換器的方法,其中,確定最終指令電壓包括:
將補償電壓與初始指令電壓相加;
將相加的結果減去第三控制器的輸出電壓;
將相減的結果減去第四控制器的輸出電壓的結果確定為最終指令電壓。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未經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062148.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