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減震底盤及帶有減震底盤的變電站輪履式越障機器人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056164.1 | 申請日: | 2016-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41258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2 |
| 發明(設計)人: | 楊尚偉;王海鵬;李希智;張方正;任志剛;李紅梅;慕世友;李超英;程學啟;傅孟潮;王興照;李建祥;趙金龍;呂俊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山東魯能智能技術有限公司;國家電網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57/02 | 分類號: | B62D57/02 |
| 代理公司: | 濟南圣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趙敏玲 |
| 地址: | 250002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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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減震 底盤 帶有 變電站 輪履式 越障 機器人 | ||
1.一種減震底盤,其特征在于,包括下支撐板,在所述的下支撐板的頂部設有懸空的左支撐板和右支撐板,所述的左、右支撐板與下支撐板之間垂直設有一個導柱,在所述的導柱的頂部與左支撐板或右支撐板固定連接,導柱的底部穿過下支撐板,在導柱的外圈套裝有壓簧,所述左、右支撐板與下支撐板之間的距離小于壓簧的自由高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震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導柱的頂部設有螺紋,其穿過左支撐板或右支撐板通過螺母組件與左支撐板或右支撐板固定連接;所述的導柱的底部設有槽形通孔,螺釘組件穿過導柱的槽形通孔。
3.一種變電站輪履式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其底盤采用如權利要求1-2任一所述的減震底盤。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變電站輪履式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底盤上設有行走電機機構,所述的行走電機機構通過傳動裝置驅動左、右兩個行走輪旋轉,所述的左、右兩個行走輪各自通過一個履帶驅動被動輪旋轉,同時兩個被動輪和兩個主動輪分別各自與一個履帶輪形成了兩個后支臂結構和兩個前支臂結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變電站輪履式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行走電機機構包括一個支撐底板,在所述的支撐底板上設有兩個平行設置的前支撐座和后支撐座,所述的前支撐座、后支撐座上均設有供電機I、電機II前、后端穿過的孔,同時在前、后支撐座各自還設有調整電機后端與前端同軸度的調節裝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變電站輪履式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裝置包括上下對稱設置的上調節塊、下調節塊,所述的上調節塊、下調節塊通過連接裝置與后支撐座或前支撐座連接。
7.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變電站輪履式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履帶張緊機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變電站輪履式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履帶張緊機構包括支撐板,在所述的支撐板的上部設有大張緊輪機構,下部設有小張緊輪機構;且所述的大張緊輪機構通過螺釘組件可調節其高度。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變電站輪履式越障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底盤設有一個底盤框架,在所述的底盤框架上設有一個檢測設備,所述的檢測設備與一個控制器相連,所述的控制器控制行走電機機構、兩個后支臂結構和兩個前支臂結構。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變電站輪履式越障機器人的控制方法如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檢測設備通過一個豎直的立桿固定在底盤框架上,且檢測設備在高度方向上高于整個越障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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