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大數據撰寫實施例的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036966.6 | 申請日: | 2016-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767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31 |
| 發明(設計)人: | 李長青;馬東瑞;孫鵬;董艷華;王麗霞;李志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恒冠網絡數據處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恒冠智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543 | 代理人: | 陳紅 |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豐臺區汽車博***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數據 撰寫 實施 方法 裝置 | ||
1.基于大數據撰寫實施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輸入實施例的關鍵詞;
根據所述實施例的關鍵詞在預定數據庫中進行檢索與之對應的對比文獻;
顯示所述對比文獻中帶所述實施例的關鍵詞的已有專利的實施例對話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輸入實施例的關鍵詞”的步驟包括:
提供專利實施例撰寫禁止事項的對話框;
提供專利實施例撰寫建議事項的對話框;其中,
所述專利實施例撰寫禁止事項的對話框包括:
“附圖標記或者符號應當與附圖中所示的一致,并放在相應的技術名稱的后面,不得加括號”的提示語。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供專利實施例撰寫建議事項的對話框;包括:
“實施例是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優選的具體實施方式的舉例說明”的提示語;和/或,
“實施例的數量應當根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性質、所屬技術領域、現有技術狀況以及要求保護的范圍來確定”的提示語;和/或,
“當一個實施例足以支持權利要求所概括的技術方案時,說明書中可以只給出一個實施例”的提示語;和/或,
“當權利要求,尤其是獨立權利要求覆蓋的保護范圍較寬,其概括不能從一個實施例中找到依據時,應當給出至少兩個不同實施例,以支持要求保護的范圍”的提示語;和/或,
“當權利要求相對于背景技術的改進涉及數值范圍時,通常應給出兩端值附近(最好是兩端值)的實施例,當數值范圍較寬時,還應當給出至少一個中間值的實施例”的提示語;和/或,
“對于產品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或者實施例應當描述產品的機械構成、電路構成或者化學成分,說明組成產品的各部分之間的相互關系”的提示語;和/或,
“對于可動作的產品,只描述其構成不能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理解和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時,還應當說明其動作過程或者操作步驟”的提示語;和/或,
“對于方法的發明,應當寫明其步驟,包括可以用不同的參數或者參數范圍表示的工藝條件”的提示語;和/或,
“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區別于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以及從屬權利要求中的附加技術特征應當足夠詳細地描述,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該技術方案為準”的提示語;和/或,
“由于化學領域屬于實驗性學科,多數發明需要經過實驗證明,因此說明書中通常應當包括實施例,例如產品的制備和應用實施例”的提示語;和/或,
“說明書中實施例的數目,取決于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的概括程度,應當能足以理解發明如何實施,并足以判斷在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都可以實施并取得所述的效果”的提示語。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實施例的關鍵詞在預定數據庫中進行檢索與之對應的對比文獻;的步驟中,還包括:
根據所述實施例的關鍵詞檢索其IPC分類號:
根據所述IPC分類號檢索對比文獻。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所述對比文獻中帶所述實施例的關鍵詞的已有專利的實施例對話框”的步驟包括:
提供所述實施例的撰寫示例的對話框;和/或,
提供所述實施例的關鍵詞檢索對話框;其中,
所述提供所述實施例的撰寫示例的對話框包括:
“實施例一,實現本發明的第一種方案:”的提示語;和/或,
“實施例二,實現本發明的第二種方案:”的提示語;和/或,
“實施例三,實現本發明的第三種方案:”的提示語;和/或,
“實施例四,實現本發明的第四種方案:”的提示語。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供所述實施例的關鍵詞檢索對話框的步驟包括:
根據輸入的所述實施例的關鍵詞進行篩選檢索關鍵詞;
根據所述檢索關鍵詞在所述預定數據庫中檢索與其相匹配的并已存在的現有專利的實施例;
在所述對話框中顯示一個或多個所述現有專利的實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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