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多級裝配式格構框架建筑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035976.8 | 申請日: | 2016-1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5986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16 |
| 發明(設計)人: | 趙昕;李寒松;劉射洪;嚴從志;馬壯;劉驥;方葆益;林禎杉 | 申請(專利權)人: | 同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希菩工程咨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合李建筑設計事務所 |
| 主分類號: | E04B1/19 | 分類號: | E04B1/19 |
| 代理公司: | 上海科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25 | 代理人: | 王小榮 |
| 地址: | 200092***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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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多級 裝配式 框架 建筑結構 | ||
1.一種多級裝配式格構框架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建筑結構包括主結構(1)以及設置主結構(1)上的子結構(2),所述的主結構(1)為格構式門式框架結構,該格構式門式框架結構包括多個并列設置的豎直桁架組件以及設置在相鄰的兩個豎直桁架組件之間的水平桁架組件,相鄰的兩個豎直桁架組件通過水平桁架組件連接在一起,所述的子結構(2)為可拆卸式腳手架結構,所述的子結構(2)將重力荷載傳遞至主結構(1)中,主結構和子結構形成多級受力體系;
多個豎直桁架組件高低不同,通過水平桁架組件實現不同跨度的連接,水平桁架組件同時具有轉換梁的功能,由于多個豎直桁架組件的高度不同,子結構設置在主結構上,因此在同一水平面上,會同時存在著主結構與子結構,使主結構與子結構相互交錯排列,形成互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級裝配式格構框架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豎直桁架組件包括沿水平方向設置的第一主結構水平格構柱(3)以及一對沿豎直方向設置且分別位于第一主結構水平格構柱(3)兩端的主結構豎直格構柱(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多級裝配式格構框架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平桁架組件包括一對沿水平方向設置且分別與第一主結構水平格構柱(3)相垂直的第二主結構水平格構柱(5)以及設置在一對第二主結構水平格構柱(5)之間的第三主結構水平格構柱(6)。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多級裝配式格構框架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主結構水平格構柱(3)、第二主結構水平格構柱(5)、第三主結構水平格構柱(6)及主結構豎直格構柱(4)均包括多個并列設置的第一主結構直管(7)以及設置在相鄰兩第一主結構直管(7)之間的第二主結構直管(8)。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多級裝配式格構框架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主結構直管(7)與第二主結構直管(8)之間采用剛接形式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多級裝配式格構框架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子結構(2)包括多個沿豎直方向設置在主結構(1)上的子結構豎直格構柱以及設置在相鄰的兩個子結構豎直格構柱之間的子結構水平格構柱。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多級裝配式格構框架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子結構豎直格構柱及子結構水平格構柱均包括多個并列設置的第一子結構直管以及設置在相鄰的兩個第一子結構直管之間的第二子結構直管。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多級裝配式格構框架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子結構直管與第二子結構直管之間采用鉸接形式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多級裝配式格構框架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主結構直管(7)、第二主結構直管(8)、第一子結構直管及第二子結構直管均為空心圓管。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多級裝配式格構框架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結構(1)及子結構(2)中均設有斜撐(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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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