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021192.X | 申請日: | 2011-04-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23716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2 |
| 發明(設計)人: | 托馬斯·貝默爾;西蒙·耶雷比奇;馬庫斯·平德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司朗光電半導體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L33/44 | 分類號: | H01L33/44;H01L23/00;H05K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丁永凡;李建航 |
| 地址: | 德國雷***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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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裝置 | ||
1.電子裝置(1),帶有:
-支承體(2),
-在所述支承體(2)上的至少一個連接面(6),
-至少一個電子器件(3a,3b,3c),所述至少一個電子器件借助于接觸材料(4)至少固定在所述連接面(6)上,
-遮蓋面(5),所述遮蓋面包圍在所述支承體(2)上的所述連接面(6),和
-至少一個被覆蓋的區域(15,16,17,18,19),所述至少一個被覆蓋的區域由覆蓋材料(10)覆蓋,
其中
-所述遮蓋面(5)是高反射的,其反射率大于70%,并且
-在所述連接面(6)上的和在所述接觸材料(4)上的暴露區域用所述覆蓋材料(10)覆蓋,其中所述覆蓋材料(10)通過二氧化鈦、即TiO2顆粒染色,使得在所述覆蓋材料(10)中的所述二氧化鈦顆粒以從25重量百分百直至70重量百分比的份額設置,以至于所述覆蓋材料(10)是高反射的,其反射率大于70%,由此使在所述遮蓋面(5)和所述被覆蓋的區域(15,16,17,18,19)之間的光學對比度最小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連接面(6)包括電接觸面或粘接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光學對比度是色彩對比度和/或亮度對比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接觸材料(4)具有焊料或粘接劑。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電子器件是光電子器件(3a)。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電子器件是非光電子器件(3b,3c)。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非光電子器件(3b,3c)是靜電放電的半導體芯片或無源器件。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被覆蓋的區域(15,16,17,18,19)包括所述非光電子器件(3b,3c)的背離所述支承體(2)的面(8,8a)。
9.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被覆蓋的區域(15,16,17,18,19)包括所述電子器件(3a,3b,3c)的側面(7)。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被覆蓋的區域(15,16,17,18,19)包括所述非光電子器件(3b,3c)的側面(7)和背離所述支承體(2)的面(8,8a),使得所述非光電子器件(3b,3c)完全地由所述覆蓋材料(10)覆蓋。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被覆蓋的區域(15,16,17,18,19)包括所述連接面(6)的沒有被所述電子器件(3a,3b,3c)覆蓋的區域。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被覆蓋的區域(15,16,17,18,19)包括所述接觸材料(4)的沒有被所述電子器件(3a、3b、3c)覆蓋的區域。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遮蓋面(5)具有陶瓷的材料或層壓的環氧樹脂或阻焊漆。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覆蓋材料(10)具有染色的硅樹脂,或至少一種染色的環氧樹脂、阻焊漆或熱塑性塑料。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電子器件(3a,3b,3c)附加地用澆注材料(13)澆注,在所述澆注材料中引入散射中心(12)。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澆注材料(13)完全地覆蓋所述覆蓋材料(10)和所述被覆蓋的區域(15,16,1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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