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光伏支架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011830.X | 申請日: | 2016-1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126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24 |
| 發明(設計)人: | 吳張建;劉卿;舒磊;付奎;吳海明;傅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S20/30 | 分類號: | H02S20/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創博為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551 | 代理人: | 張波濤,管瑩 |
| 地址: | 100048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支架 | ||
1.一種設置于集裝箱頂的專用光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光伏板支撐架和多個下支撐架;
所述下支撐架具有底座、第一立柱、第二立柱和斜撐;
所述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均垂直固定于所述底座;所述第一立柱包括上立柱和下立柱,所述下立柱的上端與所述上立柱下端可動地疊套;
所述下立柱還具有斜梁,所述斜梁的一端與所述下立柱傾斜連接,所述斜梁的另一端與所述斜撐連接;
所述斜梁包括上斜梁和下斜梁;所述下斜梁的下端與所述下立柱傾斜連接,所述下斜梁的上端和所述上斜梁的下端可動地套接,所述上斜梁的上端與所述斜撐連接;
所述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頂端具有旋轉調節機構,并通過所述旋轉調節機構與所述斜撐連接;
所述旋轉調節機構包括連接體,所述連接體通過連接體底板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頂端;垂直于所述連接體底板,具有平行設置的定位板,所述定位板上設置有對應的軸孔;旋轉定位件的旋轉軸固定于所述軸孔,所述旋轉軸上還設置有定位件,所述定位件與L型連接件連接;
所述L型連接件連接與所述斜撐連接;
所述下支撐架平行設置,所述斜撐連接并支撐所述光伏板支撐架;
所述底座為長條體,所述長條體兩端下表面相切的位置還設置有夾具,所述夾具包括外殼、螺栓、鋼板和橡膠墊;所述外殼為一面開口的中空長方體結構,所述開口的相對面開有帶螺紋通孔,所述螺栓與所述通孔的螺紋配合,并隨螺紋轉動而移動;所述鋼板設置于所述長方體內,并且另一側設置有橡膠墊,所述鋼板隨螺栓的旋緊而推動所述鋼板將橡膠墊壓緊到所述集裝箱頂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立柱和上立柱均設有多個固定孔,通過固定銷穿過對應的固定孔,固定所述下立柱和上立柱的相對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立柱和上立柱之間設置有液壓裝置,所述液壓裝置用于控制所述上立柱和所述下立柱的相對上下移動和轉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立柱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立柱。
5.一種設置于集裝箱頂的專用光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光伏板支撐架和多個下支撐架;
所述下支撐架具有底座、第一立柱、第二立柱和斜撐;
所述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均垂直固定于所述底座;所述第一立柱包括上立柱和下立柱,所述下立柱的上端與所述上立柱下端可動地疊套;
所述下立柱還具有斜梁,所述斜梁的一端與所述下立柱傾斜連接,所述斜梁的另一端與所述斜撐連接;
所述斜梁包括上斜梁和下斜梁;所述下斜梁和上斜梁之間設置有液壓裝置,所述液壓裝置用于控制所述下斜梁和所述上斜梁的相對移動和轉動;
所述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頂端具有旋轉調節機構,并通過所述旋轉調節機構與所述斜撐連接;
所述旋轉調節機構包括連接體,所述連接體通過連接體底板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頂端;垂直于所述連接體底板,具有平行設置的定位板,所述定位板上設置有對應的軸孔;旋轉定位件的旋轉軸固定于所述軸孔,所述旋轉軸上還設置有定位件,所述定位件與L型連接件連接;
所述L型連接件連接與所述斜撐連接;
所述下支撐架平行設置,所述斜撐連接并支撐所述光伏板支撐架;
所述底座為長條體,所述長條體兩端下表面相切的位置還設置有夾具,所述夾具包括外殼、螺栓、鋼板和橡膠墊;所述外殼為一面開口的中空長方體結構,所述開口的相對面開有帶螺紋通孔,所述螺栓與所述通孔的螺紋配合,并隨螺紋轉動而移動;所述鋼板設置于所述長方體內,并且另一側設置有橡膠墊,所述鋼板隨螺栓的旋緊而推動所述鋼板將橡膠墊壓緊到所述集裝箱頂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立柱和上立柱均設有多個固定孔,通過固定銷穿過對應的固定孔,固定所述下立柱和上立柱的相對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立柱和上立柱之間設置有液壓裝置,所述液壓裝置用于控制所述上立柱和所述下立柱的相對上下移動和轉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011830.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