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超載監管裝置、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999025.6 | 申請日: | 2016-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524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劉均;宋朝忠;嚴麗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元征軟件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17 | 分類號: | G08G1/017;G08G1/05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國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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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超載 監管 裝置 系統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車輛監控領域,尤其涉及車輛超載監管裝置、系統及方法。
背景技術
現有方式中,通常客運車輛的超載行為都是由監管人員(比如交警)通過現場攔截并上車檢查的方式來確定車輛是否超載,但此類方式并不能從根本上杜絕超載行為的發生,比如,在某些監管人員無法監控的路段并不能對駕駛員的超載行為進行監控,或者有些駕駛員在交警檢查后繼續搭載乘客,從而達到超載,進而影響客運安全。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輛超載監管裝置、系統及方法,旨在對車輛超載進行監控,進而從根本上杜絕操作行為的發生,以保證客運安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車輛超載監管裝置,所述車輛超載監管裝置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車載監測單元發送的車輛的相關信息,其中,所述相關信息至少包括車輛信息、乘客人數;
監管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相關信息,確定當前乘客人數是否屬于超載,若是,則生成該車輛的監管信息,并將所述監管信息發送給監管單元,以供向監管人員發出監管預警提醒。
可選的,所述車輛超載監管裝置安裝在車輛行駛道路的交通設備上或者道路側的通信基站上。
可選的,所述車輛超載監管裝置還用于:
根據所述相關信息,判斷當前乘客人數是否屬于滿載,若是,則向所述車載監測單元發送超載預警提醒。
進一步地,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還提供一種車輛超載監管系統,所述車輛超載監管系統包括:車載監測單元、監管單元以及上述任一項所述的車輛超載監管裝置。
可選的,所述車載監測單元通過車載終端采集車輛內的乘客人數,其中,所述車載終端至少包括攝像頭和/或紅外掃描儀和/或壓力傳感器。
可選的,所述車輛超載監管系統還包括:
交警監控平臺,用于接收并顯示所述車輛超載監管裝置上傳的車輛的所述相關信息和/或所述監管信息,以供交警進行在線監管,其中,所述相關信息至少還包括車輛的速度信息、GPS信息。
進一步地,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還提供一種車輛超載監管方法,所述車輛超載監管方法包括:
接收車載監測單元發送的車輛的相關信息,其中,所述相關信息至少包括車輛信息、乘客人數;
根據所述相關信息,確定當前乘客人數是否屬于超載,若是,則生成該車輛的監管信息,并將所述監管信息發送給監管單元,以供向監管人員發出監管預警提醒。
可選的,所述車載監測單元通過車載終端采集車輛內的乘客人數,其中,所述車載終端至少包括攝像頭和/或紅外掃描儀和/或壓力傳感器。
可選的,所述車輛超載監管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相關信息,判斷當前乘客人數是否屬于滿載,若是,則向所述車載監測單元發送超載預警提醒。
可選的,所述車輛超載監管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相關信息和/或所述監管信息上傳交警監控平臺,以供交警進行在線監管,其中,所述相關信息至少還包括車輛的速度信息、GPS信息。
本發明中,通過車輛上安裝的車載監測單元完成相關數據的采集,比如核載人數、實載人數等,并將采集的相關數據反饋給車輛超載監管裝置,以供車輛超載監管裝置進行是否超載的判斷,若確定為超載,則向監管單元發送監管通知,進而通知監管人員對該超載車輛進行攔截檢查,從而可彌補人員檢測的不足,進而可從根本上杜絕超載事件的發生。此外,即使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監管方也同樣可以在不讓車輛停駛的情況下了解車輛是否超載,進而在保持了車輛的駕駛持續性的同時,也使操作監管工作更為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車輛超載監管系統第一實施例的模塊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車輛超載監管系統一實施例的連接架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車輛超載監管裝置一實施例的模塊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車輛超載監管系統第二實施例的模塊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車輛超載監管方法一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
本發明目的的實現、功能特點及優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參照圖1,圖1為本發明車輛超載監管系統第一實施例的模塊示意圖。
本實施例中,車輛超載監管系統包括:車載監測單元10、監管單元20、車輛超載監管裝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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