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轉發信令的方法及以太網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992298.8 | 申請日: | 2016-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898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31 |
| 發明(設計)人: | 李偉偉;王志奇;朱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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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轉發 方法 以太網 設備 | ||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通信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轉發信令的方法及以太網設備。
背景技術
現有的以太網協議中定義了自協商功能(Auto-Negotiation function)。例如電器和電子工程師學會(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s,IEEE)802.3-2008中定義了自協商功能。兩個以太網設備通過執行自協商功能,實現以太網協議定義的功能。例如,通過交互自協商功能定義的配置碼(configuration code,C碼),實現了對兩個以太網設備之間的鏈路的狀態的監控。
有的網絡結構中,需要在兩個以太網設備之間增加一個以太網設備。例如,在兩個路由器之間增加一個原子路由器。新的以太網設備的加入使得已有的兩個以太網設備之間的以太網協議定義的自協商功能的實現受到了影響。
發明內容
為減輕新的以太網設備對已有的兩個以太網設備之間的以太網協議定義的自協商功能的實現造成的影響,本申請提供了一種轉發信令的方法及以太網設備。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轉發信令的方法。
所述方法應用于第一以太網設備,所述第一以太網設備包括第一PHY device和第二PHY device,第二以太網設備包括第三PHY device,第三以太網設備包括第四PHY device,所述第三PHY device和所述第一PHY device分別位于第一鏈路段的兩端,所述第二PHY device和所述第四PHY device分別位于第二鏈路段的兩端,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第一PHY device經由所述第一鏈路段接收所述第三PHY device發送的第一自協商信令;
所述第一PHY device向所述第二PHY device轉發所述第一自協商信令;
所述第二PHY device經由所述第二鏈路段向所述第四PHY device轉發所述第一自協商信令。
可選地,所述第二PHY device經由所述第二鏈路段向所述第四PHY device轉發所述第一自協商信令以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二PHY device經由所述第二鏈路段接收所述第四PHY device發送的第二自協商信令,所述第二自協商信令是所述第一自協商信令的響應。
所述第二PHY device向所述第一PHY device轉發所述第二自協商信令;
所述第一PHY device經由所述第一鏈路段向所述第三PHY device轉發所述第二自協商信令。
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第一以太網設備。
所述第一以太網設備包括第一PHY device和第二PHY device,第二以太網設備包括第三PHY device,第三以太網設備包括第四PHY device,所述第三PHY device和所述第一PHY device分別位于第一鏈路段的兩端,所述第二PHY device和所述第四PHY device分別位于第二鏈路段的兩端;
所述第一PHY device用于經由所述第一鏈路段接收所述第三PHY device發送的第一自協商信令;
所述第一PHY device還用于向所述第二PHY device轉發所述第一自協商信令;
所述第二PHY device用于經由所述第二鏈路段向所述第四PHY device轉發所述第一自協商信令。
可選地,所述第二PHY device還用于在經由所述第二鏈路段向所述第四PHY device轉發所述第一自協商信令以后,經由所述第二鏈路段接收所述第四PHY device發送的第二自協商信令,所述第二自協商信令是所述第一自協商信令的響應。
所述第二PHY device還用于向所述第一PHY device轉發所述第二自協商信令;
所述第一PHY device還用于經由所述第一鏈路段向所述第三PHY device轉發所述第二自協商信令。
可選地,在第一方面或者第二方面提供的技術方案中,所述第一自協商信令中攜帶所述第三PHY device支持的操作模式,所述第二自協商信令中攜帶所述第四PHY device支持的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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