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汽油深度脫硫的方法和用于汽油深度脫硫的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971963.5 | 申請日: | 2016-10-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180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8 |
| 發明(設計)人: | 潘光成;趙杰;趙麗萍;習遠兵;唐文成;褚陽;常春艷;李濤;吳明清;陶志平;李明豐;田龍勝;胡志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67/14 | 分類號: | C10G67/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國平;顧映芬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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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油 深度 脫硫 方法 用于 設備 | ||
1.一種汽油深度脫硫的方法,包括:
(1)將汽油原料在70~140℃的切割點溫度下分餾以得到輕餾分和重餾分;
(2)在氧化脫臭催化劑存在下,將所述輕餾分與氧化劑接觸以進行氧化脫臭反應,得到氧化脫臭后輕餾分;
(3)將所述氧化脫臭后輕餾分與抽提溶劑接觸以通過蒸餾進行溶劑抽提,得到含硫溶劑和溶劑抽提后輕餾分,然后通過減壓蒸餾將所述含硫溶劑與其中含有的硫化物分離以得到溶劑抽提后含硫物料和脫除了硫化物的回收溶劑,在所述溶劑抽提過程中,所述抽提溶劑與所述氧化脫臭后輕餾分的重量比為(0.5~20):1;所述溶劑抽提在抽提蒸餾塔中進行,所述抽提蒸餾塔中的條件包括:塔頂壓力為100kPa~500kPa;塔頂溫度為65~180℃;塔底溫度為80~260℃;所述抽提溶劑中含有主抽提溶劑和0.1~20重量%的助劑,所述主抽提溶劑選自四甘醇、五甘醇、糠醛、糠醇、二甲基甲酰胺、三甘醇甲醚、乙腈和沸點為175~320℃的溶劑中的至少一種;所述助劑為能夠與所述主抽提溶劑互溶且其沸點或干點不高于所述主抽提溶劑的沸點或干點的醇類、酮類、有機酸類和有機氮化物中的至少一種物質和/或水,所述有機氮化物為胺類、脲類和醇胺類中的至少一種;
通過減壓蒸餾將所述含硫溶劑與其中含有的硫化物分離的條件包括:溶劑回收塔的塔頂壓力為10kPa~100kPa,塔頂溫度為50~100℃,塔底溫度為100℃~250℃,汽提蒸汽與所述含硫溶劑的重量比為(0.01~5.0):1;
(4)將所述重餾分與加氫脫硫催化劑接觸以進行選擇性加氫脫硫反應,得到加氫后重餾分;
(5)將步驟(4)的所述加氫后重餾分與步驟(3)的所述溶劑抽提后輕餾分混合以得到汽油產品;
該方法進一步包括:將至少部分所述回收溶劑在溶劑再生塔中進行注水提純處理以再生;所述溶劑再生塔中的再生條件包括:塔頂壓力為1kPa~10kPa,塔頂溫度為90~110℃,塔底溫度為120℃~200℃,注入的水與所述回收溶劑的重量比為(0.1~10):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進一步包括:在與步驟(4)的所述加氫后重餾分混合之前,先將步驟(3)得到的所述溶劑抽提后輕餾分進行醚化反應,得到醚化后輕餾分;然后再將所述醚化后輕餾分與步驟(4)的所述加氫后重餾分混合以得到所述汽油產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醚化反應通過將所述溶劑抽提后輕餾分與碳原子數不大于6的低碳醇接觸而進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低碳醇為甲醇、乙醇、正丙醇、異丙醇、正丁醇、叔丁醇、正戊醇和環己醇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醚化反應的條件包括:所述低碳醇與所述溶劑抽提后輕餾分中的烯烴的摩爾比為(0.5~3):1,接觸的溫度為20~100℃,壓力為0.3MPa~2.0MPa。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醚化反應的條件包括:所述低碳醇與所述溶劑抽提后輕餾分中的烯烴的摩爾比為(1.0~1.2):1。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醚化反應在作為醚化催化劑的強酸性離子交換樹脂存在下進行。
8.根據權利要求2-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進一步包括:在進行所述醚化反應之前,先將所述溶劑抽提后輕餾分進行吸附預處理和/或進行選擇性加氫預處理。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選擇性加氫預處理在過渡金屬負載型催化劑存在下進行,所述過渡金屬負載型催化劑包括載體和負載在所述載體上的金屬活性組分,所述載體選自氧化鋁、氧化硅、硅鋁酸鹽、氧化鈦、沸石和活性炭中的至少一種,所述金屬活性組分選自鎳、鈷、鉬、鉑和鈀中的至少一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過渡金屬負載型催化劑中的載體為氧化鋁,金屬活性組分以氧化物計的負載量為0.05~15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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