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庫門控制系統及車庫指紋庫更新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962866.X | 申請日: | 2016-1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21851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1 |
| 發明(設計)人: | 何軼 | 申請(專利權)人: | 法樂第(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00 | 分類號: | G06K9/00;G06K9/32;G07C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許志勇 |
| 地址: | 100026 北京市朝***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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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庫門 控制系統 車庫 指紋 更新 方法 | ||
1.一種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輛智能終端,所述車輛智能終端包括:指紋錄入存儲模塊、指紋鑒別模塊和第一通信模塊,以及終端指紋庫,其中:
所述指紋錄入存儲模塊,用于錄入車輛駕駛者指紋并存儲至所述終端指紋庫;
所述指紋鑒別模塊,用于將待駕駛車輛者的指紋與終端指紋庫內的指紋進行匹配,如果匹配成功,則允許待駕駛者駕駛車輛;
所述第一通信模塊,用于在車輛駕駛至車庫門附近且需要對車庫門進行控制時,將終端指紋庫內的指紋發送到車庫指紋庫進行更新,以便根據更新后的車庫指紋庫對車庫門進行開啟或關閉控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車庫門門禁系統,所述車庫門門禁系統包括:第二通信模塊、指紋更新模塊和車庫門控制模塊,以及車庫指紋庫,其中:
所述第二通信模塊,用于接收第一通信模塊發送的指紋;
所述指紋更新模塊,用于將所述發送的指紋與所述車庫指紋庫進行對比并更新;
所述車庫門控制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更新后的指紋庫實現對車庫門的開啟或關閉控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終端存儲有車輛標識碼,所述車庫門門禁系統通過所述車輛標識碼進行車輛識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標識碼包括車牌號、車輛識別碼、車鑰匙的射頻信號。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終端還包括加密系統,用于對所述指紋鑒別模塊匹配成功的指紋進行加密;
所述車庫門門禁系統還包括解密系統,用于對所述車庫門門禁系統接收的加密后的指紋進行解密。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信模塊還用于發送開門指令或關門指令給所述車庫門門禁系統。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僅當所述第二通信模塊的指紋位于所述車庫指紋庫時,所述車庫門控制模塊對車庫門進行控制,根據所述開門指令或關門指令進行開門或關門。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紋鑒別模塊還用于將所述指紋區分為用戶指紋、使用者指紋。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終端還用于根據所述指紋鑒別模塊識別結果選擇性的給予所述用戶、使用者汽車的使用權限。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終端還包括操作模塊,其連接所述指紋鑒別模塊,用于添加或刪除所述終端指紋庫的指紋,且用于供所述用戶設置所述用戶、使用者的操作權限。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權限包括以計次數方式、以計時方式給予所述使用者一定的有效期限,超過有效期限則在所述終端指紋庫中自動刪除所述使用者指紋,且采用所述指紋庫更新模塊對所述車庫指紋庫進行更新,以使所述車庫指紋庫與所述終端指紋庫相一致。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僅當指紋鑒別模塊匹配的結果為使用者指紋或用戶指紋,且所述指紋庫對比模塊確認所述終端指紋庫與車庫指紋庫不一致時,采用所述指紋庫更新模塊對所述車庫指紋庫進行更新,以使所述車庫指紋庫與終端指紋庫相一致。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終端包括車載智能終端、手機、平板、手提電腦。
1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庫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信模塊包括無線發送模塊,所述第二通信模塊包括無線接收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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