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提醒事件的執行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940963.9 | 申請日: | 2016-10-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794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01 |
| 發明(設計)人: | 康延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24 | 分類號: | H04L12/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江舟,董文倩 |
| 地址: | 518057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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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提醒 事件 執行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提醒事件的執行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入網關的第二終端檢測接入所述網關中的第一終端是否在提醒事件的提醒時刻執行了所述提醒事件;
當檢測到所述第一終端未在所述提醒時刻執行所述提醒事件時,所述第二終端執行所述提醒事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接入網關的第二終端檢測接入所述網關中的第一終端是否在提醒事件的提醒時刻執行了所述提醒事件,包括:
在指定時間內,所述第二終端檢測所述第一終端在執行所述提醒事件時采用的提醒信息;
所述第二終端依據在所述指定時間內對所述提醒信息的檢測結果判斷所述第一終端是否在所述提醒時刻執行所述提醒事件,其中,所述指定時間為包括所述提醒時刻的時間段;
所述第二終端在檢測到所述提醒信息時,確定所述第一終端在所述提醒時刻執行所述提醒事件;和/或所述第二終端在未檢測到所述提醒信息時,確定所述第一終端未在所述提醒時刻執行所述提醒事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接入網關的第二終端檢測接入所述網關中的第一終端是否在提醒事件的提醒時刻執行了所述提醒事件之前,還包括:當確定所述第一終端和所述第二終端均接入所述網關中時,所述第二終端在本地備份所述提醒事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信息包括音頻信息的特征文件;所述第二終端在本地備份所述提醒事件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二終端接收所述第一終端廣播的指定信息,其中,所述指定信息包括所述音頻信息的第一標識以及所述提醒時刻;
所述第二終端根據所述第一標識與所述第二終端本地存儲的音頻信息的第二標識的比較結果判斷是否向所述第一終端請求備份所述提醒事件。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終端根據所述第一標識與所述第二終端本地存儲的音頻信息的第二標識的比較結果判斷是否向所述第一終端請求備份所述提醒事件,包括:
當判斷所述第二標識與所述第一標識相同時,所述第二終端從本地獲取所述音頻信息以及所述特征文件;和/或
當判斷所述第二標識與所述第一標識不相同時,所述第二終端向所述第一終端發送備份請求,其中,所述備份請求用于請求所述第一終端將所述音頻信息以及所述特征文件發送到所述第二終端。
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終端執行所述提醒事件,包括:所述第二終端根據所述提醒信息執行所述提醒事件。
7.一種提醒事件的執行裝置,應用于接入網關的第二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模塊,用于檢測接入所述網關中的第一終端是否在提醒事件的提醒時刻執行了所述提醒事件;
執行模塊,用于當檢測到所述第一終端未在所述提醒時刻執行所述提醒事件時,執行所述提醒事件。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模塊還用于在指定時間內,檢測所述第一終端在執行所述提醒事件時采用的提醒信息;依據在所述指定時間內對所述提醒信息的檢測結果判斷所述第一終端是否在所述提醒時刻執行所述提醒事件,其中,所述指定時間為包括所述提醒時刻的時間段;以及在檢測到所述提醒信息時,確定所述第一終端在所述提醒時刻執行所述提醒事件;和/或在未檢測到所述提醒信息時,確定所述第一終端未在所述提醒時刻執行所述提醒事件。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備份模塊,用于當確定所述第一終端和所述第二終端均接入所述網關中時,在本地備份所述提醒事件。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執行模塊還用于根據所述提醒信息執行所述提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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