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緩蝕劑用組合物及其應用以及對設備進行酸洗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935962.5 | 申請日: | 2016-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04554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7 |
| 發明(設計)人: | 張建枚;卜少華;王足遠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23G1/06 | 分類號: | C23G1/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崇;李婉婉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緩蝕劑用 組合 及其 應用 以及 設備 進行 酸洗 方法 | ||
1.一種緩蝕劑用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緩蝕劑用組合物含有β-環糊精包合物、所示的碳硫酰胺衍生物、促進劑、炔醇和烷基氨基乙基硫醇,其中,β-環糊精包合物的客體分子為脂肪胺和/或脂肪胺聚氧乙烯醚,R1為取代或未取代的吡啶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所述促進劑為2-巰基苯并噻唑和/或2-巰基-3-辛基噻吩,所述β-環糊精包合物、碳硫酰胺衍生物、促進劑、炔醇和烷基氨基乙基硫醇之間的重量比為1:0.5-10:0.5-10:0.5-10:0.25-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蝕劑用組合物,其中,所述β-環糊精包合物、碳硫酰胺衍生物、促進劑、炔醇和烷基氨基乙基硫醇之間的重量比為1:1-5:1-5:1-5:0.5-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蝕劑用組合物,其中,所述脂肪胺為具有8-18個碳原子的直鏈烷基胺,所述脂肪胺聚氧乙烯醚中的脂肪胺基團由具有8-18個碳原子的直鏈烷基胺提供。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蝕劑用組合物,其中,R1為2-吡啶基、3-吡啶基、4-吡啶基或苯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蝕劑用組合物,其中,所述炔醇的結構式為其中,R2和R3各自獨立地為H或具有1-5個碳原子的烷基。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緩蝕劑用組合物,其中,所述R2為H,R3為具有1-3個碳原子的烷基。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緩蝕劑用組合物,其中,所述炔醇選自2-丙炔-1-醇、2-丁炔-1-醇、2-戊炔-1-醇和2-己炔-1-醇中的至少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蝕劑用組合物,其中,所述烷基氨基乙基硫醇中的烷基為具有10-18個碳原子的直鏈烷基。
9.一種對設備進行酸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將酸洗液與設備進行接觸,所述酸洗液含有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緩蝕劑用組合物和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酸洗液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緩蝕劑用組合物的用量為0.05-5重量‰。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酸為無機酸和/或有機酸,所述無機酸選自鹽酸、硫酸、硝酸、氫氟酸和磷酸中的至少一種,所述有機酸選自氨基磺酸、檸檬酸、羥基乙酸、甲酸、乙二胺四乙酸、草酸、酒石酸和羥基亞乙基二膦酸中的至少一種。
12.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緩蝕劑用組合物在設備的酸洗中的應用。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設備的待酸洗部位的材質為碳鋼、不銹鋼、銅及其合金、鋁及其合金中的至少一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未經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0935962.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具備自動識別的考勤系統
- 下一篇:一種改性硫酸鈣晶須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