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及帶有該翻蓋裝置的水壺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908950.3 | 申請日: | 2016-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513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0-04 |
| 發明(設計)人: | 張鳳武;張斌;袁冬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思樂得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21 | 分類號: | A47J27/21;A47J36/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興律師事務所 31283 | 代理人: | 胡美強;楊東明 |
| 地址: | 201303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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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平行 翻蓋 裝置 帶有 水壺 | ||
1.一種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包括主體件(1)和翻蓋(2),所述翻蓋(2)與所述主體件(1)通過翻蓋樞接軸(23)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件(1)面向翻蓋(2)的一面設有滑動槽(11),所述滑動槽(11)從所述翻蓋樞接軸(23)的下方穿過,所述滑動槽(11)內放置有自鎖鍵(3),所述自鎖鍵(3)在所述滑動槽(11)內移動,所述翻蓋(2)打開時所述翻蓋(2)向所述滑動槽(11)內轉動的部分為所述翻蓋(2)的限位部(21),所述自鎖鍵(3)能與所述翻蓋(2)的限位部(21)相抵接或相分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槽(11)的延伸方向與所述翻蓋樞接軸(23)的軸線相垂直。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槽(11)位于所述主體件(1)的最內部的端部與所述翻蓋樞接軸(23)的軸線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自鎖鍵(3)沿所述滑動槽(11)的延伸方向的長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蓋(2)上與所述滑動槽(11)相對應的位置設有開口(24),所述自鎖鍵(3)上設有從所述開口(24)穿過并延伸至所述翻蓋(2)外部的推板(31),所述推板(31)在所述開口(24)內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蓋裝置還設有開鎖限位結構;所述開鎖限位結構將所述自鎖鍵(3)與所述翻蓋(2)相固定時,所述自鎖鍵(3)位于與所述翻蓋(2)的限位部(21)相分離的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鎖限位結構包括凸起的限位凸起(32)和與所述限位凸起(32)相配合的開鎖限位凹孔(25),所述限位凸起(32)位于所述自鎖鍵(3)與所述翻蓋(2)相對應的表面,所述開鎖限位凹孔(25)位于所述翻蓋(2)與所述自鎖鍵(3)相對應的表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蓋裝置還設有鎖定限位結構;所述鎖定限位結構將所述自鎖鍵(3)與所述翻蓋(2)相固定時,所述自鎖鍵(3)位于與所述翻蓋(2)的限位部(21)相抵接的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限位結構包括凸起的限位凸起(32)和與所述限位凸起(32)相配合的鎖定限位凹孔(26),所述限位凸起(32)位于所述自鎖鍵(3)與所述翻蓋(2)相對應的表面,所述鎖定限位凹孔(26)位于所述翻蓋(2)與所述自鎖鍵(3)相對應的表面。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件(1)與所述翻蓋(2)為可拆卸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件(1)設有位于所述翻蓋樞接軸(23)的兩端的凸耳(12),每個所述凸耳(12)均設有一個樞接孔(13),所述翻蓋樞接軸(23)的兩端分別插入兩個所述凸耳(12)的樞接孔(13)中。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蓋(2)上設有至少一個彈出凸起(27),所述彈出凸起(27)位于所述翻蓋(2)的外表面;所述翻蓋(2)在翻開狀態時,所述彈出凸起(27)能與所述主體件(1)相接觸。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平行式自鎖翻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蓋樞接軸(23)的兩個端面為斜面(22);所述翻蓋(2)在關閉狀態時,所述翻蓋樞接軸(23)沿軸向的長度越接近所述滑動槽(11)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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