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二次電池、電池組、電動車輛、電力存儲系統和電動工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895303.3 | 申請日: | 2013-0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68977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7 |
| 發明(設計)人: | 井原將之;洼田忠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村田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H01M4/133 | 分類號: | H01M4/133;H01M10/0567;H01M10/05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沈敬亭;徐麗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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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二次 電池 電池組 電動 車輛 電力 存儲系統 電動工具 | ||
1.一種二次電池,包括:
正極;
負極;和
包含一種或多種非水溶劑和電解質鹽的電解液,其中
所述負極包括在負極集電體上的負極活性物質層,
所述負極活性物質層包含碳材料,
所述負極活性物質層具有60微米以上至100微米以下的厚度,并且
所述負極活性物質層的體積密度為1.4g/cm3以上至1.6g/cm3以下,
所述電解液包含由下式(2)和下式(3)中的一個表示的不飽和環狀碳酸酯,
其中R5至R10各自是氫基團、鹵素基團、一價烴基團、一價鹵代烴基團、一價含氧烴基團、和一價鹵代含氧烴基團中的一種;R5和R6彼此連接或彼此不連接;并且R7至R10中的任意兩個以上彼此連接或彼此不連接,并且其中
所述電解液中所述不飽和環狀碳酸酯的含量為0.01重量%以上至10重量%以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所述電解液中所述不飽和環狀碳酸酯的含量為0.5重量%以上至10重量%以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所述不飽和環狀碳酸酯由下式(1-1)至下式(1-56)中的一個表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所述不飽和環狀碳酸酯由下式(1-1)、(1-4)、(1-16)、(1-18)和(1-32)中的一個表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所述溶劑包含由下式(4)和下式(5)表示的其他不飽和環狀碳酸酯中的一種或多種,
其中,R11和R12各自是氫基團和烷基基團中的一種,
其中,R13至R16各自是氫基團、烷基基團、乙烯基基團、和烯丙基基團中的一種,R13至R16中的一個或多個各自是乙烯基基團或烯丙基基團。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所述溶劑中所述其他不飽和環狀碳酸酯的含量為0.01重量%以上至10重量%以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所述溶劑中所述其他不飽和環狀碳酸酯的含量為0.5重量%以上至10重量%以下。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所述其他不飽和環狀碳酸酯是碳酸亞乙烯酯、碳酸甲基亞乙烯酯、碳酸乙基亞乙烯酯、4,5-二甲基-1,3-二氧雜環戊烯-2-酮、4,5-二乙基-1,3-二氧雜環戊烯-2-酮、碳酸乙烯基亞乙酯、4-甲基-4-乙烯基-1,3-二氧戊環-2-酮、4-乙基-4-乙烯基-1,3-二氧戊環-2-酮、4-正丙基-4-乙烯基-1,3-二氧戊環-2-酮、5-甲基-4-乙烯基-1,3-二氧戊環-2-酮、4,4-二乙烯基-1,3-二氧戊環-2-酮、和4,5-二乙烯基-1,3-二氧戊環-2-酮中的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所述溶劑包含由下式(6)和下式(7)表示的鹵代碳酸酯中的一種或多種,
其中,R17至R20各自是氫基團、鹵素基團、烷基基團、和鹵代烷基基團中的一種,R17至R20中的一個或多個各自是鹵素基團和鹵代烷基基團中的一種,
其中,R21至R26各自是氫基團、鹵素基團、烷基基團、和鹵代烷基基團中的一種,R21至R26中的一個或多個各自是鹵素基團或鹵代烷基基團。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所述溶劑中所述鹵代碳酸酯的含量為0.01重量%以上至50重量%以下。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所述鹵代碳酸酯是4-氟-1,3-二氧戊環-2-酮、4,5-二氟-1,3-二氧戊環-2-酮、碳酸氟甲基甲基酯、碳酸雙(氟甲基)酯、和碳酸二氟甲基甲基酯中的至少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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