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以及其制造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884052.9 | 申請日: | 2016-10-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56045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1 |
| 發明(設計)人: | C·歐特曼;K·納特曼;M·海斯-周奎特;J·沃格特;T·羅斯邁耶;A·哈貝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肖特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B23/02 | 分類號: | C03B23/02;G01N3/20;C03C3/091;C03C3/083;C03C3/085;C03C3/093;C03C3/087 |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益華倫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18 | 代理人: | 趙飛;郭紅麗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長時間 彎曲 玻璃 材料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種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厚度小于500μm并且最小厚度3μm,
其特征在于,
該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如此構成,使得具有彎曲半徑R在1至107mm范圍中的彎曲玻璃中具有數量N且隨著時間發展的斷裂在存放時間至少1天之后對于半年至五年的最大存放時間具有小于0.1的斷裂概率Ф,
其中,將所述玻璃材料在彎曲的狀態下存放至少1天的存放時間,并且在所述存放時間之后確定玻璃材料中的裂紋深度并且將該裂紋深度與預先給定的裂紋深度進行比較,
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裂紋深度小于預先給定的裂紋深度的情況下,所述玻璃材料被確定為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預先給定的裂紋深度通過以下確定:
ac=((K1c·R)/(E·d))2
其中,
K1c為玻璃材料的斷裂韌度,
R為玻璃材料的彎曲半徑,
E為玻璃材料的彈性模量,
d為玻璃材料的厚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玻璃材料呈卷繞到輥的玻璃材料的形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玻璃材料呈卷繞到輥的玻璃帶的形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玻璃材料的厚度小于350μ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玻璃材料的厚度在20μm至200μm的范圍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玻璃材料的彎曲半徑R在5至106mm的范圍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玻璃材料的彎曲半徑R在10至103mm的范圍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存放時間為至少3天。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存放時間為至少5天。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存放時間為至少7天。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存放時間為至少10天。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存放時間為至少50天。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存放時間為至少150天。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存放時間為至少300天。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最大存放時間為1年。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最大存放時間為2年。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最大存放時間為5年。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斷裂概率Ф小于0.05。
1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長時間彎曲的玻璃材料,其中所述斷裂概率Ф小于0.01。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肖特股份有限公司,未經肖特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0884052.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視頻解碼設備和視頻編碼設備
- 下一篇:一種洗干一體機的烘干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