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刑事訴訟法律知識推廣宣傳裝置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610869359.1 | 申請日: | 2016-10-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9552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0 |
| 發(fā)明(設計)人: | 高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淄博夸克醫(yī)藥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B19/00 | 分類號: | G09B19/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55086 山東省淄博市***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刑事訴訟 法律知識 推廣 宣傳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刑事訴訟法律知識推廣宣傳裝置。
背景技術
刑事訴訟法法律知識學習過程中需要牢記許多法律知識,目前諸多高校或是企事業(yè)單位,為了幫助人們更好的了解、學習牢記刑事訴訟法的知識,會設置法律宣傳欄,但是現有的宣傳欄裝置需要固定在同一位置,不能夠移動,而且只能夠對紙質文件進行宣傳,功能單一,不利于學生的學習。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刑事訴訟法律知識推廣宣傳裝置,解決現有法律宣傳裝置不能移動和宣傳板面容量小的問題。
所述目的是通過如下方案實現的:一種刑事訴訟法律知識推廣宣傳裝置,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的高度為伸縮結構,所述支架內的兩側上下兩端設有U型托板,所述托板上設有輥軸,下端的輥軸上長度方向設有插槽,所述插槽內設有一號磁鐵條,所述輥軸的一側設有手搖把手,所述輥軸上設有軟質材料的宣傳板,所述宣傳板的一端設有與一號磁鐵條相配合的二號磁鐵條。
所述支架的底端設有萬向輪。
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本發(fā)明可以轉動把手,宣傳板在輥軸上轉動,將所宣傳講解的法律知識在有限的空間得到大量的展示,根據需要支架的高度可以調節(jié),還可以通過萬向輪將支架推行到安靜處,方便對法律知識的講解和宣傳。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支架,2-托板,3-輥軸,4-插槽,5-一號磁鐵條,6-把手,7-宣傳板,8-二號磁鐵條,9-萬向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詳細闡述本發(fā)明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
一種刑事訴訟法律知識推廣宣傳裝置,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的高度為伸縮結構,所述支架1內的兩側上下兩端設有U型托板2,所述托板2上設有輥軸3,下端的輥軸3上長度方向設有插槽4,所述插槽4內設有一號磁鐵條5,所述輥軸3的一側設有手搖把手6,所述輥軸3上設有軟質材料的宣傳板7,所述宣傳板7的一端設有與一號磁鐵條5相配合的二號磁鐵條8。所述支架1的底端設有萬向輪9。
將所宣傳講解的法律知識打印到PVC軟質材料的宣傳板7面上,宣傳板7的形狀為筒狀,套在上端的輥軸3上,宣傳板7的一端設置在插槽4內,二號磁鐵條8與一號磁鐵條5粘合,轉動把手6,宣傳板7在輥軸3上轉動。
本實施方式只是對本專利的示范性說明而并不限定它的保護范圍,本領域人員還可以對其進行局部改變,只要沒有超出本專利的精神實質,都視為對本專利的等同替換,都在本專利的保護范圍。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淄博夸克醫(yī)藥技術有限公司,未經淄博夸克醫(yī)藥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0869359.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