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業務處理方法、系統及用戶終端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868041.1 | 申請日: | 2016-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67262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18 |
| 發明(設計)人: | 石巖;巢燁;張瑋;張傳奇;洪倩;吳藝;潘俊俊;郭凱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0 | 分類號: | G06Q30/00;G06Q30/06;G06Q40/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127 | 代理人: | 李輝 |
| 地址: | 英屬開曼***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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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業務 處理 方法 系統 用戶 終端 | ||
1.一種業務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業務處理平臺分配的第一業務碼,所述第一業務碼是根據所述業務處理平臺上記錄的與第一用戶終端相關的業務信息所配置的;
根據所述第一業務碼獲取第一代理設備發送的、用于處理第一業務的第一代理標識;
向所述業務處理平臺上的第二用戶終端發送第一業務請求,所述第一業務請求包括:第一代理標識和待交互的第一業務量;
接收所述第二用戶終端根據所述第一代理標識發送的所述第一業務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業務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代理設備為所述業務處理平臺時,所述根據所述第一業務碼獲取第一代理設備發送的、用于處理第一業務的第一代理標識,包括:
向所述業務處理平臺發送包含第一業務碼的處理請求;
接收所述業務處理平臺根據所述第一業務碼返回的第一處理標識,以便應用所述第一處理標識作為第一代理標識處理所述第一業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業務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代理設備為第一數據系統時,所述根據所述第一業務碼獲取第一代理設備發送的、用于處理第一業務的第一代理標識,包括:
采用所述業務處理平臺與所述第一數據系統之間建立的第一數據交互通道,向所述第一數據系統發送包含第一業務碼的處理請求;
接收所述第一數據系統根據所述第一業務碼返回的第二處理標識,以便應用所述第二處理標識作為第一代理標識處理所述第一業務。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業務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數據系統為增信數據系統,其中,所述增信數據系統包括:保險系統和擔保系統。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業務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預設的第一時間內向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發送與所述第一業務量對應的第一業務數據。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業務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在預設的第一時間內未向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業務數據,則根據所述第一代理標識通過第一代理設備向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業務數據。
7.如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業務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業務處理平臺包括:電子商務平臺、電信商務平臺和物流運營平臺;
所述第一業務碼包括:信用積分、授信額度和評價級別。
8.一種業務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第一用戶終端發送的第一業務請求,其中,所述第一業務請求包括:第一代理標識和待交互的第一業務量,其中,所述第一代理標識是所述第一用戶終端根據所述業務處理平臺分配的第一業務碼從第一代理設備獲取的;
根據所述第一代理標識向所述第一用戶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業務量,并接收第一用戶終端發送的確認信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業務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第一用戶終端發送的確認信息之后,還包括:
接收所述業務處理平臺分配的第二業務碼,所述第二業務碼是根據所述業務處理平臺上記錄的與第二用戶終端相關的業務信息所配置的;
根據所述第二業務碼從第二代理設備獲取用于處理第二業務的第二代理標識;
采用所述業務處理平臺與第二數據系統之間建立的第二數據交互通道,向所述第二數據系統發送第二業務請求,所述第二業務請求包括:所述確認信息所述第二代理標識、所述第一代理標識,以及待交互的第二業務量;
接收所述第二數據系統根據所述確認信息、所述第二代理標識和所述第一代理標識發送的所述第二業務量。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業務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數據系統為融資數據系統,其中,所述融資數據系統包括:銀行系統、P2P系統和SPV系統。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業務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二代理設備為所述業務處理平臺時,所述根據所述第二業務碼獲取第二代理設備發送的、用于處理第二業務的第二代理標識,包括:
向所述業務處理平臺發送包含第二業務碼的處理請求;
接收所述業務處理平臺根據所述第二業務碼返回的第三處理標識,以便應用所述第三處理標識作為第二代理標識處理所述第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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