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來電通知方法及移動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864240.5 | 申請日: | 2016-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9591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1 |
| 發明(設計)人: | 黃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9/04 | 分類號: | H04M19/04;H04M1/725;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許靜;劉偉 |
| 地址: | 52386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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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來電 通知 方法 移動 終端 | ||
1.一種來電通知方法,應用于具有圖像傳感器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當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來電時,通過所述圖像傳感器判定所述移動終端的圖像掃描范圍內存在人臉信息還是不存在人臉信息;
若所述移動終端的圖像掃描范圍內存在人臉信息,則確定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來電通知方式包括閃光燈閃爍提醒;
利用確定后的第一來電通知方式進行來電通知;
所述移動終端中還具有除所述圖像傳感器之外的其他傳感器,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移動終端的圖像掃描范圍內不存在人臉信息,則通過所述移動終端中的其他傳感器判定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信息;
確定與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信息匹配的第二來電通知方式;
利用確定后的第二來電通知方式進行來電通知;
其中,所述其他傳感器包括電容傳感器,所述通過所述移動終端中的其他傳感器判定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信息的步驟包括:
通過所述電容傳感器判定所述移動終端貼近人體還是遠離人體,具體為通過檢測所述移動終端中的電容傳感器的電容值的變化,判定所述移動終端貼近人體或遠離人體;
所述確定與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信息匹配的第二來電通知方式的步驟包括:
若所述移動終端貼近人體,則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振動提醒;
若所述移動終端遠離人體,則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鈴聲提醒;
其中,所述其他傳感器還包括聲音采集裝置,所述通過所述移動終端中的其他傳感器判定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信息的步驟還包括:
通過所述聲音采集裝置判定所述移動終端所處環境的環境音量等級;
所述確定與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信息匹配的第二來電通知方式的步驟包括:
若所述環境音量等級為環境音量小于或等于第一預設閾值,則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一鈴聲音量進行提醒;
若所述環境音量等級為環境音量大于所述第一預設閾值且小于第二預設閾值,則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二鈴聲音量進行提醒;
若所述環境音量等級為環境音量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預設閾值,則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三鈴聲音量進行提醒;
其中,所述第二預設閾值大于所述第一預設閾值,所述第三鈴聲音量大于所述第二鈴聲音量,且所述第二鈴聲音量大于所述第一鈴聲音量;
其中,所述其他傳感器還包括加速度傳感器,所述通過所述移動終端中的其他傳感器判定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信息的步驟還包括:
通過所述加速度傳感器判定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狀態;
所述確定與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信息匹配的第二來電通知方式的步驟包括:
若所述運動狀態為靜止,則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一預設鈴聲進行提醒;
若所述運動狀態為移動速度小于或等于預設速度閾值,則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二預設鈴聲進行提醒;
若所述運動狀態為移動速度大于所述預設速度閾值,則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三預設鈴聲進行提醒;
其中,所述第三預設鈴聲的提醒程度比所述第二預設鈴聲的提醒程度大,且所述第二預設鈴聲的提醒程度比所述第一預設鈴聲的提醒程度大;
其中,上述任一傳感器被設置為被控制開啟或關閉。
2.一種移動終端,具有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包括:
第一判定模塊,用于當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來電時,通過所述圖像傳感器判定所述移動終端的圖像掃描范圍內存在人臉信息還是不存在人臉信息;
第一確定模塊,用于在所述移動終端的圖像掃描范圍內存在人臉信息時,確定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來電通知方式包括閃光燈閃爍提醒;
第一來電通知模塊,用于利用確定后的第一來電通知方式進行來電通知;
所述移動終端中還具有除所述圖像傳感器之外的其他傳感器,所述移動終端還包括:
第二判定模塊,用于在所述移動終端的圖像掃描范圍內不存在人臉信息時,通過所述移動終端中的其他傳感器判定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信息;
第二確定模塊,用于確定與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信息匹配的第二來電通知方式;
第二來電通知模塊,用于利用確定后的第二來電通知方式進行來電通知;
其中,所述其他傳感器包括電容傳感器,所述第二判定模塊包括:
第一判定單元,用于通過所述電容傳感器判定所述移動終端貼近人體還是遠離人體,具體為通過檢測所述移動終端中的電容傳感器的電容值的變化,判定所述移動終端貼近人體或遠離人體;
所述第二確定模塊包括:
第一確定單元,用于在所述移動終端貼近人體時,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振動提醒;
第二確定單元,用于在所述移動終端遠離人體時,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鈴聲提醒;
其中,所述其他傳感器還包括聲音采集裝置,所述第二判定模塊還包括:
第二判定單元,用于通過所述聲音采集裝置判定所述移動終端所處環境的環境音量等級;
所述第二確定模塊還包括:
第三確定單元,用于在所述環境音量等級為環境音量小于或等于第一預設閾值時,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一鈴聲音量進行提醒;
第四確定單元,用于在所述環境音量等級為環境音量大于所述第一預設閾值且小于第二預設閾值時,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二鈴聲音量進行提醒;
第五確定單元,用于在所述環境音量等級為環境音量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預設閾值時,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三鈴聲音量進行提醒;
其中,所述第二預設閾值大于所述第一預設閾值,所述第三鈴聲音量大于所述第二鈴聲音量,且所述第二鈴聲音量大于所述第一鈴聲音量;
其中,所述其他傳感器還包括加速度傳感器,所述第二判定模塊還包括:
第三判定單元,用于通過所述加速度傳感器判定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狀態;
所述第二確定模塊還包括:
第六確定單元,用于在所述運動狀態為靜止時,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一預設鈴聲進行提醒;
第七確定單元,用于在所述運動狀態為移動速度小于或等于預設速度閾值時,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二預設鈴聲進行提醒;
第八確定單元,用于在所述運動狀態為移動速度大于所述預設速度閾值時,確定所述第二來電通知方式包括利用第三預設鈴聲進行提醒;
其中,所述第三預設鈴聲的提醒程度比所述第二預設鈴聲的提醒程度大,且所述第二預設鈴聲的提醒程度比所述第一預設鈴聲的提醒程度大;
其中,上述任一傳感器被設置為被控制開啟或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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