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低碳烷烴脫氫催化劑的活化還原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860636.2 | 申請日: | 2016-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66237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8 |
| 發明(設計)人: | 劉昌呈;王春明;馬愛增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27/135 | 分類號: | B01J27/135;B01J37/18;B01J37/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國平;顧映芬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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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烷烴 脫氫 催化劑 活化 還原 方法 | ||
1.一種低碳烷烴脫氫催化劑的活化還原方法,該方法包括:將氧化態的低碳烷烴脫氫催化劑進行氧氯化處理,所述氧氯化處理在含有水、含氯氣體化合物的空氣中進行,水與含氯氣體化合物中含有的氯元素的摩爾比為3:1~55:1,然后用氫氣或者氫氣與惰性氣體的混合氣還原,再用氫氣和硫化氫的混合氣體進行硫化處理,硫化處理所用氫氣和硫化氫的混合氣體中,硫化氫的體積濃度為20~500ppm,其中,氧化態的低碳烷烴脫氫催化劑包括氧化鋁載體和以載體為基準計的含量為0.1~1質量%的鉑、0.1~1質量%的錫、0.5~2質量%的堿金屬和0.2~0.8質量%的氯,經活化還原處理后所得催化劑中的氯含量以載體為基準計為0.85~1.5質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氧氯化處理的溫度為400~60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氯氣體化合物為氯氣、氯化氫、氯仿、四氯乙烯、二氯乙烯和四氯化碳中的至少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還原的溫度為400~650℃,在所述氫氣與惰性氣體的混合氣中,惰性氣體的體積分數為5~7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硫化處理的溫度為400~650℃。
6.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氫氣與硫化氫的混合氣體為配制好的硫化氫和氫氣的混合氣或氫氣與硫化氫的前身物作用產生的混合氣;
當所述氫氣和硫化氫的混合氣體為氫氣與硫化氫的前身物作用產生的混合氣時,所述硫化氫的前身物為二硫化碳、二甲基二硫和硫醇中的至少一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氧化鋁載體為θ-氧化鋁。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堿金屬為鉀。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低碳烷烴為C3~C5的烷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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