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成本收益模型的配電大數據服務定價流程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816313.3 | 申請日: | 2016-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1852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20 |
| 發明(設計)人: | 劉敦楠;唐天琦;趙佳偉;張潛;杜振東;王凱軍;吳國英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北電力大學;國家電網公司;浙江浙電經濟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6Q50/06 | 分類號: | G06Q50/0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2206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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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成本 收益 模型 配電 數據 服務 定價 流程 | ||
1.一種基于成本收益模型的配電大數據服務定價流程,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基礎數據采集;
S2.測算配用電大數據服務成本,確定價格下限;
S3.測算配用電大數據服務效益,確定價格上限;
S4.考慮機會成本綜合權衡,確定配電大數據服務最終價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成本收益模型的配電大數據服務定價流程,其特征在于:
S2.對投資項目壽命周期內各年的營業現金流量進行預測包括:
(1)不實行以邊際成本作為極端定價的底線,配用電大數據服務的產品邊際成本很難估計。
(2)實行以大數據產品的平均單位成本作為極端定價的底線邊界。測定建立大數據服務系統所需總固定成本,預估信息產品的市場需求,確定大數據服務產品平均固定成本;測定單位信息產品的變動成本,結合平均固定成本,確定單位大數據服務產品平均成本,即作為極端定價的底線邊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成本收益模型的配電大數據服務定價流程,其特征在于:
S3.測算配用電大數據服務效益,確定價格上限
測算配用電大數據服務對可惡產生的效益,包括發電效率提升帶來的經濟收益;線損減少帶來的經濟收益;配變電效益;節電效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成本收益模型的配電大數據服務定價流程,其特征在于:
S4.考慮機會成本綜合權衡,確定配電大數據服務最終價格
(1)考慮機會成本的定價決策。客戶會選擇最終會選擇消費者剩余最大的信息產品服務,即Ri-Pi≥Oc-POc。
(2)基于無效信息的修訂。客戶使用信息后獲得的經濟效益R,以一定比例a作為價格形式支付給信息提供商。由于信息商品本身不準確造成的經濟損失w。
最終價格為:P=aR-w,P∈[PL,PH,]。PL為價格下限,PH為價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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