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分離式四槳雙翼無人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778455.5 | 申請日: | 2016-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275402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08 |
| 發明(設計)人: | 王紅雨;鹿存躍;趙珣;劉伶;章寶民;王迎春;尹午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交通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4C27/08 | 分類號: | B64C27/08;B64C27/26;B64C37/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漢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徐紅銀;郭國中 |
| 地址: | 200240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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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吊艙 傘艙 單翼 連接機構 捕獲 剛性連接 可分離式 雙翼 可回收性 小目標 雙機 協同 應用 | ||
1.一種可分離式四槳雙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第二雙槳單翼無人機、第一捕網傘艙、第二捕網傘艙、第一捕網吊艙和第二捕網吊艙,其中:
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通過第一連接機構連接第一捕網傘艙,第一捕網吊艙與第一捕網傘艙剛性連接;第二雙槳單翼無人機通過第二連接機構連接第二捕網傘艙,第二捕網吊艙與第二捕網傘艙剛性連接;第一捕網吊艙與第二捕網吊艙通過第三連接機構連接;
所述第一連接機構由安裝在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上的連接結構和安裝在第一捕網傘艙上的連接結構組成,安裝在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上的連接結構和安裝在第一捕網傘艙上的連接結構通過爆炸螺栓連接;在捕獲目標時,爆炸螺栓爆炸,從而實現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與第一捕網傘艙的分離;所述第二連接機構與第一連接機構相同;
在發現低、慢、小目標時,所述第三連接機構將第一捕網吊艙、第二捕網吊艙打開,捕網會隨之張開;此時,所述無人機分離為兩個相互協同的雙槳單翼無人機,對目標進行捕獲;
當捕獲到低、慢、小目標時,所述第一捕網傘艙與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之間的第一連接機構分開、第二捕網傘艙與第二雙槳單翼無人機之間的第二連接機構分開,從而使得第一捕網傘艙和第一捕網吊艙與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分開、第二捕網傘艙和第二捕網吊艙與第二雙槳單翼無人機分開;
分離后,所述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第二雙槳單翼無人機分別飛回,第一捕網傘艙、第二捕網傘艙內的傘打開,第一捕網傘艙、第二捕網傘艙、第一捕網吊艙、第二捕網吊艙與捕網和目標一同降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分離式四槳雙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第二雙槳單翼無人機平行對稱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分離式四槳雙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第二雙槳單翼無人機的結構相同;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第二雙槳單翼無人機的固定機翼上端安裝有螺旋槳、電機、起落架;固定機翼上還安裝有舵面,舵機通過拉桿控制舵面,從而實現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第二雙槳單翼無人機的俯仰、滾轉、偏航的運動;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第二雙槳單翼無人機通過飛控系統以及地面系統協同飛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分離式四槳雙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捕網傘艙、第二捕網傘艙結構相同,其內部設有傘;
所述第一捕網吊艙和第二捕網吊艙結構相同,其內部設有捕網。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分離式四槳雙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連接機構為彈簧。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可分離式四槳雙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在起飛時,是以四槳雙翼起飛,從而實現垂直起降和懸停;在跟蹤目標時,所述無人機是以固定翼模式水平飛行,從而飛行速度快,能夠很快地跟上目標,為網捕目標提供條件;在捕獲目標時,所述無人機是以旋翼模式飛行;捕網傘艙打開后,所述無人機分離形成兩個協同的雙槳單翼無人機,即第一雙槳單翼無人機、第二雙槳單翼無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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